招标
华安县人民法院门禁安防系统货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yd【2024】zc051tp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小李0596-7016292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林0596-2108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华安县人民法院门禁安防系统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YD【2024】ZC051TP
项目名称:华安县人民法院门禁安防系统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数量
采购标的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谈判保证金
1
1-1
1批
华安县人民法院门禁安防系统货物采购项目
360000

360000
工业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通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用承诺制,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采购文件第二章 资格证明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承诺,若发现未如实承诺的(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仍提供《承诺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上报本采购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城南新区茶烘路1号        
联系方式:小李、0596-7016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亨立大厦1幢1802B            
联系方式:小林、0596-2108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0596-210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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