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湾市宁家河渠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金额
24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00万元
招标公司沙湾市水利管理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荟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利0993-60207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5
公告正文
沙湾市宁家河渠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湾市宁家河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项目〔2024〕20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新增国债资金88.35%,地方自筹资金11.65%,招标人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加固方式为拆除重建,型式为拦河闸式,由泄洪砂闸、引水闸、消能段及上下游整治段四部分组成。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频率为3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00m³/s;校核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52m³/s。
泄洪冲砂闸,在原址上拆除重建,闸室长14m,总宽23.4m ,共4孔,左右岸两孔净宽3m ,闸门高3.5m,中间两孔净宽5m,闸门高3.5m。
引水闸,引水闸净宽3.0m,设计引水流量为3.5m³/s,采用整体式铸铁闸门。
消能段,泄洪冲砂闸下游设置30m长斜坡护坦,净宽16m,下游防冲墙和混凝土四面体段总长为35m,净宽21m。
上游整治段,上游整治段40m,下游整治段长52.3m,左右岸设重力式混凝土挡墙。
新建管理房及管理设施,配套水情监测系统,安全监测系统,闸门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以住建部(建办市[2023]47号)文已换领的证书为准)(如投标企业总承包资质已过期的,但在注册所在地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延期文件允许范围内,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有效,并需提供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的延期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时需办理 CA 证书, CA 证书办理请到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 CA 办理事宜,相关投标事项详阅服务指南。如有必要对本项目澄清、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修改文件一旦发 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4月24日,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5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10时30分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监督部门
塔城地区水利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湾市宁家河渠首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项目〔2024〕20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新增国债资金88.35%,地方自筹资金11.65%,招标人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加固方式为拆除重建,型式为拦河闸式,由泄洪砂闸、引水闸、消能段及上下游整治段四部分组成。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频率为3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00m³/s;校核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52m³/s。
泄洪冲砂闸,在原址上拆除重建,闸室长14m,总宽23.4m ,共4孔,左右岸两孔净宽3m ,闸门高3.5m,中间两孔净宽5m,闸门高3.5m。
引水闸,引水闸净宽3.0m,设计引水流量为3.5m³/s,采用整体式铸铁闸门。
消能段,泄洪冲砂闸下游设置30m长斜坡护坦,净宽16m,下游防冲墙和混凝土四面体段总长为35m,净宽21m。
上游整治段,上游整治段40m,下游整治段长52.3m,左右岸设重力式混凝土挡墙。
新建管理房及管理设施,配套水情监测系统,安全监测系统,闸门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42003930000562001002 | 沙湾市宁家河渠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 204 | 2400.0 | 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加固方式为拆除重建,型式为拦河闸式,由泄洪砂闸、引水闸、消能段及上下游整治段四部分组成。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频率为3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00m³/s;校核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52m³/s。泄洪冲砂闸,在原址上拆除重建,闸室长14m,总宽23.4m ,共4孔,左右岸两孔净宽3m ,闸门高3.5m,中间两孔净宽5m,闸门高3.5m。引水闸,引水闸净宽3.0m,设计引水流量为3.5m³/s,采用整体式铸铁闸门。消能段,泄洪冲砂闸下游设置30m长斜坡护坦,净宽16m,下游防冲墙和混凝土四面体段总长为35m,净宽21m。上游整治段,上游整治段40m,下游整治段长52.3m,左右岸设重力式混凝土挡墙。新建管理房及管理设施,配套水情监测系统,安全监测系统,闸门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以住建部(建办市[2023]47号)文已换领的证书为准)(如投标企业总承包资质已过期的,但在注册所在地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延期文件允许范围内,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有效,并需提供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的延期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时需办理 CA 证书, CA 证书办理请到新疆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 CA 办理事宜,相关投标事项详阅服务指南。如有必要对本项目澄清、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修改文件一旦发 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4月24日,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5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10时30分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监督部门
塔城地区水利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沙湾市水利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荟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沙湾市团结街道乌鲁木齐西路49号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66号科创花苑3-901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寇工 | 联 系 人: | 赵利 |
电 话: | 0993-6020721 | 电 话: | 13999208545 |
传 真: | 传 真: | 0991-6661877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324430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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