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果园(示范展示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数字果园(示范展示基地)建设项目已由丰县财政局、丰县农业农村局以丰农发[202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大沙河现代农业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数字果园(示范展示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梁寨镇新腰里王村,红楼村。
2.1.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450亩示范展示基地,其中建设80亩连栋避雨大棚葡萄示范园,示范展示运用嵌入式系统、无线射频、网络通信、传感器以及系统控制等技术,提高葡萄避雨设施管理水平; 建设240亩苏翠1号梨园,示范展示早熟梨新品种,主干形整形技术、省力化花果管理技术;建设130亩早中熟优质苹果园,示范展示早中熟苹果新品种及矮砧集约化管理技术。
2.1.3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工程建设期:6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确保相关部门的审查通过。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和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数字果园(示范展示基地)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级以上或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级以上,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结束前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自 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指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的金额为准,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投标人自行在联合体成员中拟定,招标文件不做强制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4.2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4.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3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 ”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3.5.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5.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企业)及拟选派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5.7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项目管理单 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至 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标人:江苏大沙河现代农业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丰县梁寨镇
邮编:221000
联系人:李月刚
电话:13952218989
代理机构:江苏圣德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丰县新城花园14-2-302室
联系人:邵经理
电话:13013980951
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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