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禹城市“两河润禹”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劳务及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丹2237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1371657916@qq.com 加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腾讯会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投资额:250 万元;最高限价:250 万元。 2)工期:单台 25 天(2 台除尘器可同时施工)。 3)质量标准:合格 4)采购范围:包括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变更、答疑及 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 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 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 入)。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 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 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 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 联 系 人:周波 电 话:186908681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联 系 人: 任丹 电 话: 2237888、17799414311 电子邮件: 13716579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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