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垂直电梯曳引式客梯曳引式货梯安装全程服务检测验收任何货物的缺陷均由乙方负责修理改造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相关服务生产建筑幕墙门窗无纸化生产管理系统自动下料加工线下料线自动玻璃堆放线单元板块组装运输线自动双组份打胶线自动单组份打胶机自动下料角码锯床五轴双头锯床五轴加工中心钣金加工设备检测实验设备制造运输装卸设备安装调试系统的试运行竣工验收归档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电引式客梯电引式货梯设计联络会包装包装供货明细二次转运保险费设备随机附件技术资料对乙方提供检查设备仓储保管就位备吊装报批维护保养材料加工答疑文件澄清文件图纸深化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功能性试验接口设计设备井道工艺文件抽查土建勘测咨询整改仓库工地提运卸车搬运分层施工现场的清场临水临电接入点自行接驳水电费用水电接口位置货物安装安装的货物及部件办公场所安排通讯交通特殊仪器机械工具竣工检验土建配合设备的自检检测验收安装质量安全防护措施设备设备技工解决接口设备制动器供电智能化装修硬件实施土建图设备设计设备机房井道尺技术检查信息发布屏技术文件配合条件电子器件日常使用操作调整按钮轿门锁厅门锁配合监测诊断轿门底板派梯终端装箱单运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记录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货物装配图外购件清单开箱开箱检验安装现场勘察底坑土建尺寸测量确认临时道路生活现场货物堆放场地存放场地电源二次运输井道照明搭棚现场组装现场安装棚架钢牛腿防火措施施工安全管理整机性能检查设备零部件电梯设备测试主要货物的运行参数紧急情况的处理零配件备品备件易耗品油类设备进行保养加油润滑日常保养专业维修货物维护专用工具安全装置安装设备物件人员安装工具出厂检验现场调试现场试验重新安装人身险交运运输风险新换货物货物正常使用年限内的财产险第三方责任保险安装施工施工安装运输保险电梯一体化控制软件技术服务试车投料性能测试排除故障设备更换故障处理综合试验一次性修补塞洞首次塞缝轴线标高室内外水平控制墨线交叉作业高效地利用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工作面工序交接手续垂直运输特殊设施临时设施办公设施搭建机械停放用水用电水电接驳点主要通道排水排污工地设施暗室临时照明临时通风安全健康工作环境管道线路拆除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设施损坏承担相应费用防火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工地卫生清洁每天清洁公共部分外围场地卫生垃圾池卫生保洁建筑垃圾外运文明施工现场保洁中间工序的交接手续接收产品防污染措施对外办证现场出入证工程评优证书提供办证需要资料统一整理资料电梯安装工程监督预留预埋件混凝土基础顶吊环内砌体圈梁监理垂直度门洞预埋孔抹面防水施工套管封填坑底缓冲设备机房设备机房空间电气安装墙面地面恢复开墙墙体恢复安装造成的地面楼面调试验收保机房右梯显门护脚板左机便用计铁左梯土建布置图旋转放大定成地面民梯载货电梯小机房乘客电梯工程建设技术支持资料质保期服务控制系统电梯控制柜检修运行电梯运行控制永磁同步门机门机驱动控制电路轿厢意外移动装置光幕控制器门回路检测紧急电动运行操作安全系统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制动力监测诊断钢丝绳移滑监测诊断空载电流监测诊断电梯厅门非停层打开警示功能紧急维修服务电梯远程支援系统轿厢照明LED灯对讲机层楼显示器防扒开装置防冲击层门系统不锈钢门套小门套厅外开门锁梯服务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诊断方法门锁装置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上门服务维修扶梯配备件电梯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2-1619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河源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30日 9时30分~2022年10月11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90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是投标设备(垂直电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否则作废标处理。同一品牌电梯的制造商集团公司与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集团公司投标;同一品牌电梯的制造商集团下属的不同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上投标登记时间靠前的确定为正式投标人;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曳引式客梯C级或以上,曳引式货梯B级);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 ②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未标明等级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垂直电梯额定速度达到1.75米/秒)的有效的型式试验证书。 3.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拟投标电梯设备特许经销证书和拟投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对存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上投标登记时间靠前的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6日 10时0分 - 2022年10月26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6日 9时30分 - 2022年10月26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人:袁工
- 代理联系人:邓工
- 联系方式:0755-82414888-234
- 代理联系方式:020-66341021
- 招标监督机构: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0755-82414888-23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电梯招标图纸.rar电梯招标图纸.rar
- 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盖章.pdf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盖章.pdf
- 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挂网.docx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挂网.docx
- 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挂网.docx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挂网.docx
- 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挂网.docx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挂网.docx
附件:
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
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且招标人为河源市广晟源成建
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
务
项目代码:2018-440118-82-03-844259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341.6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88177.52平方米,新建办公科研楼1栋5层、宿舍楼1栋9层、生产车间1号车间1栋1层,总
宽72米,共3路,每跨24米,2号车间1栋4层,3号车间1栋4层,4号车间1栋1层,用
于生产建筑幕墙和铝合金工程定制节能系统门窗。生产设备应用工业40技术,包含无纸化生产
管理系统,自动下料加工线和下料线,自动玻璃堆放线,单元板块组装运输线,自动双组份打胶线,
自动单组份打胶机和自动下料角码锯床,五轴双头锯床,五轴加工中心,钣金加工设备和检测实
验设各等,预计年均达到100万平方米产能。
2.3项目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河源市源城区埔前河背村地段河埔大道西边。
2.4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本项目含8台电梯,其中4台为小机房载货电梯,
4台为小机房乘客电梯,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的《供货要求》,
2.5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2招标内容:项目内8台电梯深化设计、制造、检测、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
验收、归档、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
2.5.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4交货期:按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从签订合同当日起计,至完成电梯安装且
通过质量监督局验收为止,整个项目应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合
同条款
2.5.5交货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河源市源城区埔前河背村地段河埔大道西边。
2.5.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
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
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是投标设备(垂直电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
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货
物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
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否则作废标处理。同一品牌电梯的制造商集团公司
与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集团公司投标:同一品牌电梯的制造
商集团下属的不同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上投标登记
时间靠前的确定为正式投标人: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3.1.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
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电引式客梯C级或以上,电引式货梯B级):并取得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
②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
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电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B级或以上、电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未标明等级
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垂直电梯额定速度达到1.75米/秒)的有效的型式试
验证书。
3.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拟投标电梯设备特许经销证书和拟投产品制造商的唯一授
权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对存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以在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上投标登记时间靠前的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本公告“5.2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中要求提交的资料按目录顺序编
制页码并整理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月_日~2022年_月_日每天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00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5号窗口登记
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登记资料电子版请发送到dzqiang338@163.com邮箱中。并联系本项目经办
人(邓工电话:020-66341021)办理投标登记。
5.2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除图纸外,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A4纸双面印刷。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
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
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c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
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755-82414888-23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各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邮编:510045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66341021
电子邮箱:dzqiang3380163.com
招标人: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附件一:
主要技术参数表
序号 | 名称 | 载重(kg) | 速度(m/s) | 层/站/门 | 单位 | 数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级 |
小机房载货电梯 | 8000 | 0.5 | 4/4/4 | 台 | 4 | B | 1 | |
2 | 小机房乘客电梯 | 1050 | 1.5 | 4/4/4 | 台 | 1 | c | B |
3 | 小机房乘客电梯 | 1050 | 1.5 | 5/5/5 | 台 | 1 | c | B |
4 | 小机房乘客电梯 | 1050 | 1.75 | 9/9/9 | 台 | 2 | c | B |
日期:二〇二二年月乙方:甲方: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合同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编号:
工期要求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供货范围、设备的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设备的整机质量保证期:2年,自全部设备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提交完毕、且完成向甲方移交设备实物手续后,以总承包工程实际竣工之日(最晚不晚于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后的六个月)起计。本合同范围为货物采购及安装全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含深化设计)、制造、包装、供货、运输(至安装现场)、装卸、二次转运、保险费、培训、随机附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及图纸的提供、设备仓储保管、就位(水平、垂直运输)、吊装、安装、调试(平均每台设备提供至少两次调试)、检测、报批、竣工验收(向政府部门报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质量保证期内维护保养和相关服务等。】合同范围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总承包单位)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本工程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通过检测验收之日不得晚于2023年2月28日。竣工验收不晚于本工程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六个月,因乙方原因导致检测验收时间延迟的,竣工验收时间不予顺延。具体每批次(台)设备的安装工期以双方确认的设备安装工期计划为准。安装施工工期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批次:按照甲方确认的项目进度计划书供货。(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设备采购合同的交货批次作相应调整)交货期:全部货物应在2022年/月/日前交货完毕(具体交货起始时间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设备采购合同的交货期作相应调整,甲方根据项目进度计划书提前通知乙方排产。)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货物总价【设备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含深化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至安装现场)、装卸、保险费、相关税费、现场培训甲方操作维保人员、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其中:总价包干人民币(含税):¥元(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增值税税款为元。本合同总价为(含税):合同总价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0天内,乙方必须根据本项目工期要求,提交包括从货物的设计联络、制造、检验、供货明细和运输、仓储、土建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自检、检测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项目进度计划书。
价格说明(增值税税率9%)人民币(含税):¥元(人民币大写:元)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总价【仓储保管、就位(水平、垂直运输)、二次转运、安装、吊装、调试(平均每台设备提供至少两次调试)、检测、报批、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实物移交、报批报验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费用、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费的免费提供、保险费、税费及其他相关服务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关的所有费用】:(增值税税率13%)人民币(含税):¥元(人民币大写:元)
付款方式和期限乙方为施工期间提供临时使用电梯的维护和保养服务,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与实际使用方协商。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在全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3年内乙方有义务随时继续以《免费保养期过后三年内备品备件、易耗品清单及报价表》的初始供应价格和届时市场价格中的孰低值向甲方或甲方的权利义务继受方或实际使用方供应为维护合同货物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易耗品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清单及初始供应价格见合同附件,此报价不计入合同总价,仅供双方确认价格。货物中所有乙方外购的国内、外配套件和材料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本合同总价中。总承包服务费按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的1%计取,该费用包含在总承包合同总价中,甲方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另外收取任何形式的总包管理服务费。合同总价为包干含税价,包括为提供本合同范围内设备采购及安装全程服务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所有材料设备及人工费均不应随市场价格及工期延误而调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的合同不含税价固定不变。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税费相应调整。
乙方在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将各批次设备装箱待运并由甲方确认后,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为货物总价的60%)及履约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货物总价的60%的预付款;发货前付款(预付款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凭证、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为货物总价的20%)及履约保函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货物总价的20%的预付款;预付款1:付款应以人民币进行。付款凭证:乙方每次向甲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提供合法有效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支付凭证。乙方提交的请款资料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支付到合同规定的乙方银行帐户。
乙方应在所有货物安装完毕,通过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组织的检验并验收合格,同时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两证后,向甲方提交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付款凭证、上述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并取得政府部门验收的证明文件和甲方签发的验收文件。甲方于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0%作为验收竣工款。竣工付款乙方应在每批次设备安装完成,经政府部门检验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上述证明文件和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付款凭证。甲方于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安装费的85%作为进度款。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费付款乙方在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将各批次设备箱运到合同交货地点并经甲方现场开箱检验通过后,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付款凭证和按合同17.3规定的发运资料正本一份由甲方审核。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累计付至该批次货物总价的90%,对应的预付款抵做货款。到货付款:
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凭证、质量保函,甲方于审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100%。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效期为24个月(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的质量保函(质量保函金额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质量保证金付款:在支付本期结算款前,甲乙双方应作好合同价款的清算工作,对变更、违约等一并确认。乙方应在取得经甲方审核完毕的档案资料移交证书后,乙方向甲方开具项目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付款凭证和经甲方审核确认的结算文件(其中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广州市/广东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甲方于审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7%。结算付款;
5.2本合同。5.1补充合同(协议)及修正文件(如有)。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简称合同附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乙方未能及时、完整满足/提交上述付款所需条件/材料,导致甲方未能按时付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迟延付款责任。乙方应在本项目质量保证期满并完全履行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后,应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期终止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甲方于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质量保函。
5.8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5.7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澄清文件等)。5.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等。5.5图纸(经招标人确认的)。5.4本合同签署之前经招标人确认的往来商务、技术澄清文件/协议(如有)。5.3中标通知书。
乙方在投标期间提交的资料中任何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的自拟条件和说明,以及在往来澄清、答疑中的询问或回复,如有相较招标文件减损甲方/项目业主方权益的内容,除在合同文件中被甲方特别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的以外均属无效。同时,乙方在投标期间提交的技术部分,如技术标、图纸、深化设计、规格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关设备、材料的型号、参数等仅做参考,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及工程实际需要进行修改,且须经甲方审核并批准后方可实施。若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标准、要求高于招标文件或者其他文件的,或者有利于甲方或项目业主方的,则按投标文件的该等标准、要求执行。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的标准、要求是否高于其他合同文件,是否有利于甲方或项目业主方,以甲方的认定为准。若合同中所述条款、内容及含义有不清楚、意义含糊、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应按上述文件的优先顺序解释。如乙方发现任何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歧义时,应即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指出不一致或歧义之处,甲方有权就此发出有关指令予以解释,乙方应予遵守。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且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5.9投标文件(含附件、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视情况需要)。
在退还履约担保金,或撤回履约保函时,若乙方存在应向甲方支付的退款、欠款等应付未付的款项,应先行扣除乙方应付未付的相应金额后,再予退回或撤回。甲方在提出索赔要求的同时,应通知乙方有关该项索赔的违约情形及索赔金额。如工期延长而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有效期不足的,乙方应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提前十日以上向银行申请并获得将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未按时将原履约保函延期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担保。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函的资金补偿其损失或作为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若甲方持有的履约保函中的金额用作该等补偿、支付而少于上述条款规定的金额,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付款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齐同等金额、同等标准的银行履约保函。乙方在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同意的格式向甲方提交银行开具的、受益人为甲方、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金额为本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应为人民币。该保函应由甲方认可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一级支行或以上的机构开具,其对委托人的保障不得低于合同所附履约保函格式的要求。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至全部设备竣工验收合格且全部设备实物移交业主方后满28天止一直有效。履约保函
甲方有权到乙方制造厂或配套生产厂检查产品及各项试验项目的质量与进度。审查确认设备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接口设计。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提供施工现场井道。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服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但有权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形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书面要求乙方撤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对货物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货物供货前,提前通知乙方准确的供货时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所使用的图纸和工艺文件等进行审查或抽查。
在合同拟定的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在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发现的合同货物规格或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合同货物的所有运输(包括运输至仓库、二次转运、工地提运、卸车等)、搬运、吊装、分层、就位及安装完毕后施工现场的清场等。如需要使用临水临电,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负责从接入点自行接驳,并缴纳相应水电费用。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若甲方因设备质量问题对外承担了损害赔偿义务或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弥补甲方为此支付的一切款项及承担的一切其他责任。乙方已充分了解从送货到安装地点,直至交工验收的整个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如:道路、运输、装卸限制、二次运输、水电接口位置、储存、安装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价格、货物交付、货物安装及验收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价格变化由乙方承担且不得因此推迟交货和验收时间。
在本工程经政府部门检验验收合格发出《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后,向甲方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并办理实物移交手续,培训甲方相关技术人员。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验并通过验收,为甲方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负责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工程内容和安装后之调试,直至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的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安装规范,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安装期间负责货物及材料的保管工作(包括保管库房内所有尚未安装的货物及部件)。组织并参加本工程的货物及材料在到达工地现场后,安装前的开箱检验接收。在安装开工前,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施工报批(申报电梯安装开工许可证)及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本项目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依据法规、规定、合同等,对乙方进行全过程的工程监督和管理。项目管理总则项目管理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合法有效的资质。负责按本合同约定购买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制定措施、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有关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安排必须由甲方确认。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乙方必须派出按投标时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进驻现场,设立专门的项目部,同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资历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安排计划交给甲方确认。项目部和人员为保证工程如期顺利完成,乙方必须建立一整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体系提交甲方,使工程的进行满足合同的规定。乙方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技术文件、设计变更、货物、工程进度、质量资料等,应当经甲方审核批准。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和代建单位的管理及协调,对监理单位及代建单位的管理如有异议,应在2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在甲方正式答复前必须继续执行监理单位及代建单位的指令。乙方承诺遵守代建单位和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所有与乙方组织机构和人员相关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书面要求乙方撤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替代人员的素质不能低于投标时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经甲方认可,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后三日内予以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对乙方派出的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全天候管理,并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甲方,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未经监理单位和代建单位及甲方批准擅自进入与本项目无关的地方。乙方必须按投标时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乙方的项目总代表,并与甲方授权代表建立固定工作联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该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自备本合同所需的必要的办公、通讯、交通等设施、特殊仪器、工具,并负担所有费用。乙方的项目部必须满足本项目的实际要求、运作良好有效,以使本项目有序、高效地进行。乙方的项目部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接受和服从甲方项目管理部门,乙方对提供本服务的人员应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及后方支持,并且对他们完成的服务质量负责。
施工方法:设备进入现场的运输方法、吊装方法等。进度计划:每台设备的吊装、安装调试、竣工检验的进度。每批设备的到货时间、安装开始时间、竣工验收时间等。乙方在项目进度计划书中应制定详细的安装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约后30天内,乙方必须根据项目工期要求,提交包括从货物的设计联络、制造、检验、供货明细和运输、仓储、土建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自检、检测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项目进度计划书,并且需要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如甲方认为有需要修改的,乙方必须3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修改版的计划书。甲方对计划书的书面确认,不影响或不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否则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进度与实施
乙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否则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对货物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货物供货前,提前通知乙方准确的供货时间,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不向甲方要求额外费用且不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确保依照本项目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如果工程进度实际执行计划或执行计划有调整,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动态响应执行计划,进度受阻时及时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尽量消除工期受阻造成的不良影响。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受阻的,工期不顺延,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工程管理:管理机构,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人员设置及管理办法等。人员配备:每台设备设备安装中的技工人数、安装现场工程师人数、总人数以及资质说明。其中包括由技术提供方派出指导安装的专家名单、次数和工作时间。
设计联络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进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立即开始设计联络工作,随时和甲方、设计单位进行协商并解决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设计联络货物安装、调试阶段:对接口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负责本方货物故障(如果存在)的及时查找、解决,还有义务及时配合其他接口设备商共同查找、解决接口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备与土建、消防、供电、通讯、智能化、装修等专业施工承包单位接口配合。应服从甲方的协调联合调试管理工作,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并按要求完成与其它系统的软、硬件接口设计和实施。接口配合
设计变更:任何一方要作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履行变更会签手续,除由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引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外,其他设计变更引致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现场土建条件得到确认的前提下,按照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复核设备井道相关土建图要求、货物的规格参数等。设计阶段,双方应完成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修改建议有不同意见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尽快修改,并将修改结果提交给甲方确认,经设计单位确认形成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后实施。设计变更内容作为货物合同最终结算的依据。若因甲方提出设计变更,需对设备的数量、技术规格或甲方对已提交乙方的资料等进行调整或修改,由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修改建议,供甲方、设计单位变更决策参考,未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确认,乙方不得进行相关工作。乙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前,应向甲方确认设备的数量、技术规格和设备井道、机房等相关技术指标及要求,并对现场井道尺进行复核,同时得到甲方确认后,才可进行生产;甲方之确认,不影响或不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责任。
对乙方提供检查的货物型号及主要部件型号进行核对;对乙方的图纸进行核查;设计联络会的主要内容是技术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在联络会议期间,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由乙方整理经甲方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形成会议纪要。设计联络会议的次数、会议的目的、内容、时间应按照甲方的规定举行。会议次数,时间、地点视工程需要,由甲方确定。设计联络会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在其履约过程中应及时答复彼此提出的设计问题并提供双方需要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资料和信息。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派人员到乙方所在的设计部门和工厂考察乙方的设计、生产工作,乙方应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和配合条件给甲方的人员,联络会议外的设计联络双方认为需要讨论的其它内容。对乙方提交设备主要部件的来源及采购或制造等情况进行核查;对乙方提供的货物的结构、性能、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检查;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和及时性负完全责任。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应充分、广泛和详细地说明货物及其部件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以及部件和电子器件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使甲方能够实现对货物的操作、检查、修理、试验、调整和维护。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和代建单位关于图纸、文件的编制规定,向甲方提交图纸、报关货物的技术规格、设计标准、分析报告、计算书和规定的所有其它文件。文件应有监理审核签字,证明提交的资料是用于本工程且正确无误的。初步方案的图纸、技术规格及设计文件,只作为参考资料,并应在封面上用印章或标记清楚地予以表示。所有技术文件应经监理单位的审核、签字及甲方备案通过后执行。所有技术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定统一编制。技术文件
总承包服务费按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的%计取,该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合同总价中,由业主方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另外收取任何形式的总包管理服务费。总承包管理配合乙方提供资料的交付要求及数量表:见合同附件【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技术文件提供或者泄露给第三方。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货物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有更新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更新部分。乙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必须按规定使用中文。
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的条件:电梯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具备使用条件后方可被使用。有关手续由乙方与直接使用方办理。提前用于施工:需提前使用,主要用于施工材料的运送。电梯的临时使用期限暂按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历天)。甲方有权按需要对该等期限做出调整。(本条款根据施工需要选择使用)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是指在施工期间(竣工验收之前)用于施工材料运送及人员乘用、但无需进行二次安装的电梯。乙方应负责该电梯的维护和保养、大修及二次验收。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乙方完全遵守甲方和代建单位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颁发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有关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乙方接受甲方和代建单位的管理,并承担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责任。
甲方有权在货物发运前的任何适当的时间派员到乙方的国内工厂对货物进行测试、检验等监造工作。如果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时间充分配合,以便及时进行货物监造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企业、国际和中国的有关规范、标准和程序进行生产和测试、检验,所涉及的标准按高标准执行,确保所有部件符合要求。货物全部通过出厂检验后才能供货给甲方。测试、检验的记录应归档保存,以便查阅、审核。制造/监造/检验在本合同生效后35日内,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材料样板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样板由甲方保管。材料样板包括但不限于电梯饰面、按钮,用于电梯门套、厅门、轿门等部位的底板,信息发布屏、派梯终端等。若乙方提交材料样板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则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样板,直至符合甲方要求。材料封样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与实际使用方协商。
设备随机附件必须单独分箱包装,每个包装箱外表面必须标有与装箱单一致的合同号和货物清单及编号,易于被区分。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货物(如温度、易碎、易变形、易受潮等),乙方必须加强包装保护措施,在包装箱上印有醒目标记。由于包装不良,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欠缺或损害等,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损失。货物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以最新版本为准)或等同的规定,货物的包装须用坚固的新木箱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耐粗暴搬运。具有足够的强度,有安全起吊标志,能保证多次搬运和装卸。包装箱上应有运输、贮存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显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起吊位置、重量等)。包装包装/运输/保管甲方无论是否进行以及如何进行现场监造或监造结果如何,不影响和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对货物质量承担的保证责任。
货物发运资料一式三份,其中货物包装箱内二份,一份随发运通知送抵给甲方。货物发运资料:装箱单、运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记录(包括出厂试验数据)、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货物装配图、外购件清单,如有进口货物(部件),还需提供原产地证明。货物发运资料乙方应于货物装运3天前,将货运公司运输车辆牌号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于货物装运7天前,将含有合同编号、商品名称、数量、件数、毛重、尺码、货运公司的名称等信息的货物发运通知以书面形式送抵甲方。发运通知:
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办妥实物移交给甲方之前,货物均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负担。在原定交货期前30个日历天(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乙方就最终交货期与甲方进行确认,甲方有权利对交货期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一次性顺延,乙方负责此期间设备的妥善保管,不收取仓储费。保管如属危险货物,乙方应有危险性质及运输和紧急处理措施,并告知甲方。货物从制造到安装现场的所有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运输
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货物有缺损时,双方开箱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入货物开箱检验记事表中,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确认签字,双方各执贰份。按装箱单及本合同约定,开箱检查货物(包外购部件)型号、规格、品牌、数量、产地。检验内容及记录货物到货后一周内,由乙方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开箱检验。按装箱单开箱检查货物型号、规格、品牌、产地、数量。开箱开箱检验
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回收包装物的,须在装箱单上注明,开箱后由乙方回收。如果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及时补齐。开箱问题处理乙方所提交的随箱资料不符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当批货物,所产生的交货、安装延期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安装现场勘察:及时派其技术代表完成设备井道、底坑等土建尺寸的测量和确认工作,确保设备井道、底坑等土建尺寸符合安装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由乙方负责(包括整改费用等)。乙方必须在设备进场前的5天内,做好现场安装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装期间的临时道路,进场人员的生活和办公场所安排,落实现场货物堆放场地和存放场地,检查电源情况。乙方在安装开工前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报设备安装开工许可证(如需要时),并承担有关的费用。乙方的安装实施应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项目进度计划书中的安装计划执行。同时由乙方制定部门和人员负责货物采购及安装的所有管理工作和与甲方的联络。安装准备安装/调试/验收
安装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设备的全部安装工作(包括二次运输、吊装、就位、井道照明、搭棚、现场组装以及安装后的调试工作)由乙方负责。安装要求在整个安装施工过程中,货物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实物通过验收、取得所有证照并移交给甲方。安装期间的保管除非甲方另有通知,乙方应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计划执行,并派出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实际执行中,允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已制定计划加以修正。但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和确认。
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乙方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吊装工具、棚架、钢牛腿由乙方负责。按时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制定措施、教育全体人员遵守甲方、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工地管理有关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安装现场管理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等参建方进行技术交底,确保设备井道、底坑、机房等土建尺寸符合安装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由乙方负责(包括整改费用等)。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货物安装资质,技术工人应持有上岗证。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而且身体健康,熟悉本合同所述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本合同的货物,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设备的自检质量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约定的技术指标(以上技术要求或指标以要求高的为准)。一次验收合格。设备产品未经合法验收,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方负责。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负责办理设备的有关验收申请,确保通过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负责设备的全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完毕后施工现场的清场等。如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水临电,应负责从接入点自行接驳。负责进场后至离场前的水、电费用,水电费由乙方与甲方结算。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防火措施及施工安全管理;否则,如造成施工人员、其他人员的伤害或货物的损坏,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通过自检合格的设备,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向政府相关检测部门报检进行检测验收。对整改项目,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会同监理单位和代建单位、甲方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目,该台设备被判为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可行的处理意见(包括相关部件更换或整机更换),但工期不顺延,不能影响竣工验收按计划进行。每台设备的全部检验项目都应合格,如不合格,必须进行整改。乙方应在自检开始前10天,将每台设备的《安装质量记录》和《调试记录》各1份提交给监理单位。自检除按《安装质量记录》和《调试记录》内容进行检查外,还应进行整机性能检查。检验项目应符合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的技术要求。整机性能的检验结果填入《自检报告》,由监理单位和代建单位、甲方各方会签。设备的自检由乙方主持和组织,甲方、监理单位和代建单位等单位参加,其目的是全面检查安装质量和整机性能等。乙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工作后,根据国家货物安装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质量自检,自检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对通过了政府相关检测部门的检测验收,并经甲方确认后,才能要求甲方组织设备的竣工验收。每台设备在检测验收过程中的整改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能影响竣工验收的最终期限。如因乙方原因使竣工验收超出最终期限,则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进行第二次政府相关检测部门的检测验收后仍不合格的设备,应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全新同型号产品替换,替换安装调试后仍须进行自检及政府相关检测部门的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被甲方接收,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并按合同第26.3条款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设备检测验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乙方操作。对政府相关检测部门提出的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整改后,再次申请政府相关检测部门检测验收。检测验收依据和标准:国家颁布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规定、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有关设计变更资料和图纸、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通过自检合格的设备由乙方和政府相关检测部门共同组织,甲方、监理和代建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设备的检测验收
任何货物的缺陷均由乙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乙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等报告给监理及甲方后,再次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的,乙方须按26.3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对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中(设备性能要求)项所列设备性能要求参数组织再次验收检测,如实测值与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约定值存在负偏离时,乙方必须负责整改,直至达到要求时,甲方才予以接受。竣工验收的内容是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整机性能检查和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和代建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确认设备能否最终被甲方接受。设备竣工验收时间:自政府相关检测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的竣工验收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乙方向甲方提供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甲方审核。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每台货物一套,装订成册:自每批设备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且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提交完毕后,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设备实物移交手续。乙方应在项目移交前将场地清理干净,将无关机械设备及材料撤离现场,保证移交的项目环境洁净、卫生。实物移交每台设备的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和整机性能检查都应合格,通过了竣工验收的设备,由双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报告(包括河源市电梯设备安装工程竣工资料分部用册和单台用册)、城建档案资料。调试记录。安装质量记录。河源市电梯设备安装申报表。工程开工报告。
安装竣工图(即加盖竣工图章的安装布置图)。整机产品合格证、各进口部件质量保证书、各进口部件原产地证明。设备开箱检验单。随机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移交清单。单位工程实体交付使用接管确认书。广东省技监局电梯检验报告。
随机附件随货物一起移交。其他节能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验收标准。安装图册。
(5)组织甲方、乙方、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各方对上述移交过程进行签认;(4)按移交手册的说明进行系统的试运行(或组织各方参加政府指定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功能性试验),测试主要货物的运行参数;(3)按移交手册的设计、使用功能说明进行必要的功能性试验(或组织各方参加政府指定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功能性试验);(2)按移交手册的数量清单清点主要材料货物的数量;(1)按移交手册的资料清单移交图纸、资料;乙方应在进行本条第20.3款工作的同时编写项目移交计划,并于本条第20.3款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设备实物移交手续,按如下程序进行项目移交(包括但不限于):
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国际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且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为甲方确认的制造厂的原装产品,乙方须提供制造厂商对主要零部件出厂所进行货物出厂的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以及原产地证明等;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或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乙方须提供全新的、可正常使用的货物。其设计、原材料、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的要求;应保证该设备能长期连续、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质量保证(7)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6)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组织责任方进行维修,验收合格后重新组织移交;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未能及时处理保修事项或进度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且承担维修费用20%的管理费。不论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被证明有缺陷,包括设计、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甲方将有权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可依据检验证书向乙方索赔;若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确有不符或货物被证明有缺陷的,相关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人为(非乙方人员)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更换,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用。质量保证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乙方应及时给予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其它一切直接费用由乙方负责。新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则从更换完成、设备正常运行日起计。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主要内容:在乙方的维护保养期内,保证通过每年的政府部门的年检,质量保证期内的年检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向甲方及实际使用方免费提供为期2年的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保养服务,自全部设备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提交完毕、且完成向甲方移交设备实物手续后,以总承包工程实际竣工之日(最晚不晚于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后的六个月)起计。合同文件中如出现质量保证期期限描述不一致的,以质量保证期届满时间在后者为准。乙方应为甲方及实际使用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及实际使用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日常使用操作、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及实际使用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应当将质量保证期间的维修记录副本转移给乙方产品/服务的实际使用人、管理人或实际持有人。保修期满后若项目仍需继续维护,维护及配件费用以《免费保养期过后三年内备品备件、易耗品清单及报价表》的初始供应价格和届时市场价格中的孰低值确定。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部件应保证自更换之日起12个月的保修期。乙方需对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并提供维修报告。
定期检查及时排除故障和进行修理,无偿更换非人为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机件,此服务每天24小时内随时提供,具体以《工程质量保修书》内的要求为准。故障和修理乙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运行需要更换的全部零件、部件及油类。乙方应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对设备进行保养,设备投运以后每两星期一次进行常规维护保养,由派出的保养人员对每台货物进行保养、检查、维护、调整、加油、润滑,使货物保持安全、正常状态,保养经甲方签字确认。日常保养:
无论乙方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应预先提出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依据,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双方签署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的变更质量保证期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质量机构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仍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业主方,使甲方/业主方有足够时间采购所需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乙方提供替代备件。质量保证期后的货物维护由乙方与甲方或甲方权利义务的继受方或实际使用方协商确定,质量保证期后5年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以合同附件的初始供应价格和日后市场价格中较低价格为主要依据。乙方应每3个月对每台设备的工作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向甲方及实际使用方提交检查报告。其内容至少应包括:故障次数、故障类型、处理方法、处理后的效果、所有安全装置状态和货物现有工作状况等。
甲方在工程施工中途实质性地变更合同内容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损失部分进行补偿,乙方应提交详细的损失费用清单给甲方审定并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对该损失不予认可。如果增加的设备规格不在原合同货物规格范围以内,则货物价格和相应的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有关文件。货物数量增加:按照本合同项下同规格的设备的货物价格和相应的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费用,增加合同总价;货物数量减少:直接扣除被削减的设备的货物价格和相应的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费用,削减合同总价。当本合同项下货物数量发生变化时,乙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应提交详细的损失费用清单,经甲方审定后双方协商损失费用。
不可抗力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汉语是本合同及所有相关附件使用的标准语言文字。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应继续执行。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而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地,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纠纷解决上述变更事项经一方提出,另一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
违约条款各方进一步确认或同意,在乙方投标时,新冠肺炎疫情是一个已知的和正在发生的事件,新冠肺炎疫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疫情及变种疫情病毒)不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事由(但在本合同签署后政府因新冠疫情而命令工程停工的情况除外),乙方在投标与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对此有充分的认知,该等情况已经作为影响因素在乙方确认合同价款时进行了充分考虑,乙方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合同工期,无权因此以任何形式向要求追加费用或提出经济索赔,亦不得以此为由而免除、减轻或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在乙方投标及签订本合同时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已经爆发并仍在持续,且乙方已经充分考虑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疫情及变异病毒疫情,以及相关部门要求采取的相应疫情防控措施等)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服务及义务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持续及潜在的所有未来影响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对劳动条件和人员调配的影响、提供服务所需物资之生产和供应的中断或延误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所采取防疫措施的影响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1个月内仍不能交货、安装工期满后1个月内仍不能完成本合同内容,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甲乙双方均互不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也不没收履约保证金。但乙方必须在1个月内如数返还甲方多支付的货款(含预付款)。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预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完成工程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告,证明事故的存在,并应当尽一切努力减少损失。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下列事件: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政府命令、水灾、冰雹、地震、海啸、台风及其它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事件。
限期改正。甲方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有权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改正,甲方可按一般违约责任处理。书面警告。乙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甲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甲方应及时提供工作场地,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则乙方的工期顺延。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担3次严重违约责任时,甲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因其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解除合同即生效。部分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次。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千元/次;若乙方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2次1万元,2次以上(不含本数)2万元/次。
货物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提交项目进度计划书或材料封样的,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乙方未能按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每延误5天,甲方有权收取本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但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免于任何损失。乙方所交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且甲方有权没收预付款保函下的保证金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5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预付款保函下的保证金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逾期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投标时招标文件要求建立组织机构、派驻安装现场人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约定为:组织机构、派驻安装现场人员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设备安装规范进行安装,如有违反,乙方必须立即纠正。如果乙方超过限期5天内仍不整改的,乙方应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果乙方超过限期10天以上仍不整改的,乙方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给甲方带来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设备总金额。如货物缺陷修理后按19.9.4条款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乙方须每次向甲方支付未能通过验收部分设备价款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该部分设备相关的合同、要求乙方退回一切与该部分设备有关的货款及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对不能一次通过政府部门检测验收的设备,乙方按19.8.3条款规定进行整改;对于进行第二次检测验收仍不合格的设备,除应按照19.8.4条款进行整改外,还须按照合同总价款1%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按照19.8.4条款进行整改后的检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每次向甲方支付未能通过验收部分货物价款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该部分设备相关的合同、要求乙方退回一切与该部分设备有关的货款及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甲方要求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的会议,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会,未经甲方同意不到会者,每违约一次,乙方应当承担限期改正责任1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若需离开施工现场2日以内需经监理单位批准,若需离开施工现场2日以上需报甲方批准。在其请假离开的时间段内应书面委托其他驻场技术全权代表其行使职权。否则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乙方如需要调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安全专职人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换上述人员,除必须限期改正外,乙方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乙方承诺的其他人员未按时按质到位的,参照本条关于安装人员不到位的约定执行。乙方安装人员的资质或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拒不改正的,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超过50%安装人员的资质或数量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出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设备到货时安装技术工人未全部到达安装现场的或无故离开的,甲方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改正措施。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负。
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乙方应承担事故处理的所有责任和费用、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或处分,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乙方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2次以上(含本数)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设备工程有关的直接损失及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免于任何损失。乙方在甲方或监理单位、代建单位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次或以上,乙方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此类问题的认定,以甲方或监理单位、代建单位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第11.6条约定的,无故缺席一次,甲方将发出书面警告,乙方应限期改正,乙方不按要求改正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由于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工期的延误,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于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向其他供应商购买设备,如果该价格比乙方供应设备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因破产等原因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26.3.2条款第(3)项与26.3.3条款第(1)项在逾期竣工验收且又未能一次性通过检测验收的情形下合并使用,26.3.1~26.3.3条款所列违约金累计不大于合同总价的30%,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免于任何损失;26.3.1~26.3.3条款所列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总价30%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本项目禁止转包,不得分包,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生效/失效/终止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违约金及赔偿额可累计计算。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准。根据上述条款各项的规定,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及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通过乙方提交的各类保函进行索赔,乙方不得有异议。除上述约定之外,乙方有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事故等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任何付款中扣除。
因乙方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部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按一方违约处理。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因甲方原因导致的,甲方应在合理时限内结清乙方已履约部分的款项;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赔偿甲方未履约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
全部解除合同由于合同解除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在按本合同所载乙方地址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后,甲方就该部分解除合同的设备项目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买卖、采购或安装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重新购买、安装设备,如果重新购买、安装设备的价格比乙方供应设备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且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解约通知后,若不按上述约定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滞留在施工现场的物品,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停工3天内,甲方会同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甲方只承认已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工程;对于乙方已安装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在监理单位发出通知的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诉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在接到部分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后,在2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场地撤离。
乙方在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后,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好已施工安装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乙方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买方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合同解除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收到解约通知后,甲方就解除合同的设备项目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买卖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重新购买、安装设备,如果重新购买、安装设备的价格比乙方供应设备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且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的,甲方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临时转运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甲方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银行保证金中及货款和服务费中扣除。乙方接到全部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后,必须在2天内停止工程施工,并在10天内将设备零部件、安装工具、材料、物件、人员从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甲方将会同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规则比照部分解除合同的情形处理。因乙方违约致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全部解除合同的解约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全部解除合同即生效。
出厂检验和现场调试、试运行期间,对连续出现三次以上非固定性故障或两次固定性故障的货物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且乙方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责任。在本合同货物安装、现场试验、保证期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材料或安装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货物、材料的损坏以及安装达不到合同的约定,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安装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重新安装的费用和风险。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及/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发现货物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乙方无法解决,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按处理费用的100%向乙方索赔。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将被拒收货物的已收货款(按合同规定货币)退给甲方,乙方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增值税、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等。异议索赔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尾款的效力,亦不能免除乙方对已完成实物移交设备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
同意甲方退货,并将退货金额以合同原约定币种等额偿还甲方,并负担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租费、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索赔期限或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索赔并不视为甲方放弃索赔之权利,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方式之一赔偿:索赔解决办法事故索赔:凡与乙方为本合同目的而雇佣的任何人员的伤亡有关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开支或索赔,乙方应对之负责并保证甲方免于上述损失、开支或赔偿。在任何索赔和争议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乙方应甲方的名义投保的保险至少包括: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受益人为甲方)和为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及其它工程有关险种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已购保险凭证的复印件。保险如果发生索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在双方同意的合理的时间内,交运、更换和/或补充的部件,并负责所有的运输风险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损失。对有缺陷和瑕疵的设备及其附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新换货物必须全新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货物的质量乙方仍应更换验收合格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按照货物的损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
风险转移其他险别:经甲方认可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险种。货物正常使用年限内的财产险。第三方责任保险:包括因设施的提供和安装施工而发生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包括甲方人员)和财产的毁损及灭失。施工安装的一切险:包括验收完成前,现场设施的有形毁损及灭失。货物运输保险:包括从乙方的工厂运输到现场的过程中货物的毁损及灭失。
乙方应保证:业主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乙方应对提供产品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甲方及业主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纠纷、诉讼、裁决等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知识产权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在甲方因货物验收不合格拒收情况下,货物毁损、灭失的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竣工验收并正式实物移交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承诺与保证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但电子邮件以确认发送为送达。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包括快递、传真)或有效电子邮件送达对方,以合同载明地址为准。通知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保证使合同项目达到本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数值。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没有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其中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保证按期派遣熟练的技术人员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足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文件完整、清晰、准确,并能满足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符合本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规定的先进性、工业化和可开发性。乙方保证本合同项目能安全、稳定运行并能够生产出符合本合同及【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合格产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事项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和验收规范(通用技术标准及规范)遵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要求(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下列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附件1:工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 | 乙方: |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地址:电子邮箱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约日期:2022年 月日 |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地址:电子邮箱: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约日期:2022年 月日 |
第一条买方、卖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设备采购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治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设备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合同。廉洁合同附件2:廉洁合同特别说明:如本附件所述内容与合同条款存在冲突之处,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采用图纸中规定的其它技术和验收标准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劵和贵重物品。第二条买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倾向或苗头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利益,不得违反设备采购及安装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卖方的责任(六)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设备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四)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卖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或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第五条本合同作为项目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四条买、卖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条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四)卖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卖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可能影响工程履行职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一)卖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劵和贵重物品。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日期:日期:代表:代表:买方:(盖章)卖方:(盖章)第七条本合同书一式份,买方执六份、卖方执份。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项目。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负有工程质量保修全部责任。质量保修范围为保证项目质量,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乙方:甲方:工程质量保修书
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对工程及设备的保修,保修工作均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要求。保修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责任: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设备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提交完毕、且完成向甲方移交设备实物手续后,以总承包工程实际竣工之日(最晚不晚于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及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登记证》后的六个月)起计。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
提供、修理或更换零配件或材料,以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按需要或根据国家、省市最新颁布的有关系统操作试验法规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查。每3个月提交保修系统的操作维护情况报告。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必须在接获通知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责任。要求有自己的专业维修队伍,能够提供24小时召修设备服务。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排除故障,24小时内修不好的设备应以同类设备更换。在任何情况下,派遣有能力的员工在接获故障通知后1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如不能到达,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因情况紧急,甲方可自行或通过第三方维修,但其风险和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的资金中扣除相关费用;由于乙方的质保服务不到位,质量保证期到期时间相应顺延。设备正常使用年限内按各设备的要求进行定期保养。
其它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监理工程师共同组织验收。所有须更换的零件或材料,须为原厂标准生产的零件或材料。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免费对全部设备进行综合试验、检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并立即修复所有缺陷。
预付款保函附件4: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模板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由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转让/出让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给合同外其他第三方;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甲方: | 乙方: |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22年 月日 |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22年 月日 |
3、本行确认:合同条款任何更改和修正,都不能免除本行根据本保函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因此,我行并不坚持一定要得到有关上述更改、修正的通知。2、本行根据发包方的要求,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发包方的第一次要求就立即支付发包方不超过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承包单位索赔。1、本保函的义务是:担保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偿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金额。如果发包方不能从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应付工程款中扣还全部预付款,则本行在收到发包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和预付款凭证后,在上述担保的限额内向发包方支付相应金额,无须发包方出具额外或第三方证明或说明理由,也无须发包方事先办理法律或行政手续。我行愿意出具保函为承包单位担保。担保金额为(与预付款等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鉴于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与(以下简称“承包单位”)已签署的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文件(编号:)(在下文简称“合同”)。致: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发包方名称)
致: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履约保函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签字盖章)5、本保函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预付款按合同规定抵扣完毕之后,将自动失效,但无论如何本保函有效期不超过202年月日本保证书一经签署即行生效,并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及解释4、本保函应共同和个别地对承包单位和保证人,以及他们的继任者及受让者有约束力(但承包单位及担保人不得在取得发包方的书面认可前,将其有关本合同的权利和/或责任转让),并应确保发包方及其继任者及受让者的利益。
本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后十二个月或累计赔偿金额达到前述限额时才算终止,但无论如何本保函有效期不超过202年月日。保证人进而同意,合同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或发包人按合同所宽限的时间,以及发包人对合同有关事物的任何忍让,均不能免除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任何责任,保证人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宽限、忍让无需通知保证人。发包人可向保证人发出一次或多次付款要求,但总金额不得超过前述金额。发包人上述书面要求并不需发包人提供任何证据或附带任何条件,保证人无权反对也不会有任何争议,并且不需要先向承包人索赔,也无需发包人对违约事宜作进一步证明。如果承包方未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人将在收到发包人书面索赔通知后,无需发包人对违约事宜作进一步证明,保证人将立即不延迟的支付给发包人不超过RMB(人民币)的金额。我行(以下简称“保证人”),分行,应承包人申请,特开立以发包人为受益人,在上述合同项下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我行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作为保证人。根据贵方(以下简称“发包人”)和(注册地址:)(以下称“承包人”)签署的河源市广晟源成建筑节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为:)相关条款的规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总金额为RMB(人民币)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承包人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合同中根据其真正目的、意图和含义需由承包人履行和遵守的条件和规定。
附件五日期:权签人:保证人:银行公章本保函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及解释。承包人已履行主合同义务,保函超过有效期限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1.1.4向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提供现场材料、机具转堆场地。1.1.3向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外水平及垂直控制墨线。1.1.2将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修建和维护的道路提供给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使用并负责管理。1.1.1根据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需要,在每单栋建筑物内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各一个,并设置分水、电表。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每月用水、电量为实际用水、电量加上每月损耗量(损耗量按每月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用水、电量的比例分摊)。临水、电单价按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单价计算。1.1统一配合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工程配合内容及界面
1.1.7.2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合同和补充合同的承包和管理范围,承担所有分项工程阶段性已完成产品的全部保护责任,对已完成产品的保护应包括甲方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直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1.1.7.1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本工程所有分包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和中间验收负有监督、组织、协调的义务,并对由甲方组织的阶段验收或最终验收负有全部责任。1.1.7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服务。1.1.6具体责任分工如下表1.1.5做好各专业工程施工完毕后的一次性修补、塞洞和塞缝工作,但该工作不影响已完成的专业工程的施工质量。如因专业工程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后造成需二次修补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负责。
序号 | 配合内容 | 各承包单位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对应项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 | ||
1 | 轴线、标高 | 向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其施工所需的室内外水平及垂直明确标示控制墨线。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提供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 按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轴线、标高进行专业工程测量、放线工作,对自身专业工程测量、放线的结果负责。 |
2 | 工作面 | 向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提供其施工必需的工作面。协调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交叉作业。 | 合理、高效地利用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工作面,尽早完成工序交接工作。并依时交回工作面给其他承包商包括土建承包商。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交叉作业的安排。 |
3 | 垂直运输 | 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设施将提供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使用。以保证其它施工需要,不提供专业工程需要的特殊设施。 | 使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现有垂直运输设施,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统一调配。自备专业工程需要的特殊设施。 |
4 | 场地及临时设施 | 向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提供材料存放或设备、办公设施搭建场地、机械停放、材料加工的场地(场地面积由监理单位协调)。 | 自行负责材料、设备、机械的照管责任,时间从材料或设备进入该场地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止。 |
5 | 质量管理 | 指导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按照样板工程质量标准施工。 | 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样板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管理。如未达到要求,须无条件整改。 |
6 | 工作条件 | 向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点,提供道路、通道、照明、排水、排污等工地设施。负责暗室施工场地和主要通道(特别是设备机房等)的临时照明、临时通风及其管理,以满足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正常安全健康工作环境。 | 承担水电接驳点以后的管道及线路的安装、拆除及其使用费用。在作业期间负责对临时照明、临时通风的设施进行保护。若违规操作造成该设施损坏,负责及时维修及承担相应费用。 |
7 | 防火安全设施 | 提供按规定设置的维护防火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给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 | 使用和保护现有的工地安全防火设施。 |
8 | 工地卫生清洁 | 负责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工作期间其工作面的每天清洁、公共部分、通道和外围场地的清洁,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及其卫生保洁和整个工程的建筑垃圾外运。 | 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现场保洁的管理要求。 |
9 | 工序交接 | 组织办理中间工序的交接手续。做好移交过来后产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 共同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做好接收产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
10 | 过程施工的防污染 |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自身产品的防污染措施,督促落实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过程施工的防污染措施。 | 负责自身产品的防污染措施 |
11 | 对外办证 | 统一办理现场出入证。统一办理相关工程评优证书。 | 提供办证需要资料。对办证资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 |
12 | 资料 | 按要求统一整理资料。对需要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章的资料进行签章。向档案馆统一移交工程档案。 | 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及时整理和提交资料。 |
13 | 预留孔洞及饰面 | 预留孔洞,包括其他专业单位完成的封塞、防水以及后期的饰面工程。(一次) | 提供预留孔洞位置、要求,自身工序完成后交回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下道工序。 |
1.2.1电梯安装工程1.2除统一配合外对各专业工程的其它配合内容和责任分工1.1.7.6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按照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配合办法》内容,结合本标段的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具体《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方案》,并提交给甲方、监理审批。1.1.7.5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孔洞、坑、槽、打凿等的修补工作,可参照定额中总承包管理费所含内容。1.1.7.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提供经批准同意使用的轴线、坐标给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1.1.7.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提供垂直运输设备给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使用。
序号 | 分项工程 | 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表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电梯安装单位 | ||
1 | 客、货、消防梯 | ||
1.1 | 机房预留孔 | 建筑、结构或经确认的专业图中标明的孔洞预留施工,承担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要求的责任。 | 监督、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预留施工是否符合专业安装要求,承担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要求的连带责任;承担(除结构图标明的)电梯施工图中标明的预留施工,承担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要求的责任。 |
1.2 | 预埋件 | (1)承担符合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基础结构施工和施工过程中保护已完成的预埋件质量的义务。(2)负责机房顶吊环的预埋。 | 预埋或安装施工,监督、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混凝土施工,承担符合设计要求、施工验收和专业安装要求的完全责任。 |
1.3 | 井道施工 | (1)井道内砌体和圈梁施工前,需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同意。(2)保证井道尺寸和垂直度符合施工图纸和电梯安装规范要求。 | 复核井道尺寸达到施工图纸和电梯安装规范的要求。 |
1.4 | 门洞预埋孔首次塞缝 | 承担首次塞缝(包括抹面、防水施工)质量的责任,及施工过程中保护已完成的管道安装质量的义务 | 承担管道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的完全责任。承担套管与已安装完毕的管道间的封填的完全责任。 |
1.5 | 坑底缓冲设备基础 | 预留施工,承担符合设计要求和经确认的专业图的混凝土基础结构施工要求和施工验收的主要责任 |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混凝土施工,承担符合设计要求、施工验收和专业安装要求的连带责任 |
1.6 | 机房设备安装 | 承担机房空间、平面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的责任,并具有不影响已完成的设备安装的义务 | 承担已完成机房设备安装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责任 |
1.7 | 机房设备电气联接 | 提供电梯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的电源承担满足安装施工进度的责任 | 承担电气安装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满足施工验收要求的责任 |
1.8 | 墙面地面恢复 | 承担备吊装时开墙及墙体恢复的责任。承担因安装造成的地面、楼面、墙面破坏后的首次恢复责任。 | 办理移交手续,承担由于电梯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返工或质量不合格造成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二次修补费用 |
1.9 | 调试验收 | 协助调试验收 | 承担调试验收后移交之前的照管责任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