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视频监控建设工程招标公告(2023-JHCMHT-G4003)(第1包)
金额
21.0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cmht-g40031
预算金额21.0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5
公告正文
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视频监控建设工程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建设工程
1.2 项目编号:2023-JHCMHT-G4003
1.3 项目概况:
1.3.1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南区、和平区;
1.3.2工程概况:塘沽院区、津南院区弱电监控摄像头拆除及安装、设备机柜迁移及安
装,重新布置新路线及安装等;和平院区弱电监控摄像头安装及线路优化,增加门禁系统,机房改造等。
1.3.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1.3.4本项目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
1.3.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3.6最高限价:210,648元;
1.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1.3.8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成交。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2.5不在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不含警告);未被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不含警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6供应商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2.8 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 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时间:2024年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至2024年1月10日17时0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 询价文件获取:
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签字并加盖公章;领取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b) 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取审核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的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候选供应商,其具体响应资格符合情况以询价小组判定为准。
4. 报价文件的提交
4.1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1时30分。
4.2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天津滨海新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4.3 报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6.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2266972019
传真:02266972004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视频监控建设工程
1.2 项目编号:2023-JHCMHT-G4003
1.3 项目概况:
1.3.1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南区、和平区;
1.3.2工程概况:塘沽院区、津南院区弱电监控摄像头拆除及安装、设备机柜迁移及安
装,重新布置新路线及安装等;和平院区弱电监控摄像头安装及线路优化,增加门禁系统,机房改造等。
1.3.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1.3.4本项目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
1.3.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3.6最高限价:210,648元;
1.3.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1.3.8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成交。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2.5不在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不含警告);未被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不含警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6供应商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2.8 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 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时间:2024年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至2024年1月10日17时0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 询价文件获取:
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签字并加盖公章;领取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b) 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取审核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的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候选供应商,其具体响应资格符合情况以询价小组判定为准。
4. 报价文件的提交
4.1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1时30分。
4.2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天津滨海新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4.3 报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6.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2266972019
传真:02266972004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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