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发电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三次)-招标公告
金额
737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zfg20230762
预算金额7375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荣臻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灿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公告正文
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发电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三 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FG2023076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发电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发电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发电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12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12 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发电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三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简介: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共有 7 台电炉,其中 3#、4#工业硅炉规模为 25MVA,本期余热发电项目拟利用 3#、4#矿热炉高温烟气新建 2 台≥22t/h 中温、中压余热锅炉,配 套 1 台 12MW 中温、中压凝气式发电机组。将工业硅炉运行产生高温烟气送至其对应的余热 锅炉换热后转换为高效蒸汽,为发电机组供汽,所发电量采用“并网不上网”的方式接入企 业 110kV 母线,全部供给企业冶炼用电。现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 标,本次项目投资金额 7375 万元。
2.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3.资金情况:自筹。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余热锅炉至 发电站 110kV 接口并网。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硅电炉烟气回收发电工程的设计、设备成套采购 及材料采购供货、建筑、安装工程、现有装置改造、装置调试(含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联动 试车等)、试运行后完成性能考核、交付生产等。
5.招标范围:
5.1 设计部分:本工程的所有设计均由乙方负责,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厂房及相应建构筑物设 计、锅炉系统、蒸汽系统、烟风系统(含工业硅电炉矮烟罩至收尘风机)、现有烟管与锅炉 进出口的连接、现有装置改造(含表冷器等)、汽轮发电系统、水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 及现场仪表、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电力及其监控系统、原有 110kV 动力变(110kV 变 10kV)进行负荷匹配的设计(包含现有 110kV 全站定值计算)、地勘、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所有设备系统详细设计及选型,所有设计须配合第三方审图机构审 图通过,并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设备采购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书、参数表等)等,并提供 相应的要求、参数等。
5.2 设备制造采购、材料供货:凡是满足工程所需的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含非标设备)供货、材料采购,还包括室内外生产给排水设施,现有装置改造材料采购(含表冷器等),原有 110kV 动力变(110kV 变 10kV)进行负荷匹配的设备、材料采购,发电工程并网调试前 的电站调试物资包括药品等。所有的采购设备和材料必须提供国家规定的各种资质,符合国 家规范及甲方要求,所有设备本次投标时必须注明规格、配置,主机设备(含锅炉+汽轮机/ 发电机)必须保证为国内一线及以上品牌。
其中:工业硅电炉矮烟罩至锅炉本体进口法兰处(靠近锅炉)的烟气管道(含烟管打结保温、
烟道改管)由甲方自主采购。
5.3 安装工程
项目全部的安装工程施工(含设备及材料卸车、仓储、保管及二次倒运;设备安装、现有装 置改造(含表冷器等)、设备保温、工艺管道、检修平台及支架安装、管道保温(不含进口 烟管)、原有 110kV 动力变(110kV 变 10kV)进行负荷匹配的改造施工安装、电气仪表安装、仪表保温、单机试车、联动试车、试运行服务等)。
其中:工业硅电炉矮烟罩至锅炉本体进口法兰处(靠近锅炉)的烟气管道(含烟管打结保温、烟道改管)由甲方自主安装施工。
5.4 土建工程
项目全部土建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含所有设备基础、设备厂房(发电机厂房、锅炉厂房等)、现有建构筑物的改造、电缆沟、排水沟等。
5.5 调试达标
乙方负责组织项目全部的试车和试运行调试,直至项目交付。
5.6 竣工验收
主要验收内容如下:(1)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2)对设备的性能、安装质量进行 验收;(3)性能考核;(4)安全、环保、消防、水处理、计量仪表等专业验收。压力容器、起 吊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由乙方负责,验收及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协助验收。乙方提 供所有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整改检验和验收的不合格项。
5.7 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人员培训、资料移交和工厂内培训,培训地址双方协商,被培训人员的差旅费及食 宿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操作和运行人员的培训,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可按照甲方要 求,适当增加培训人员和培训时间,乙方派遣富有经验的技术和操作人员负责培训工作。
6.工程范围分界线
6.1 烟气分界点:
设计:3#、4#工业硅电炉矮烟罩至 3#、4#收尘风机(设备位号:SC1-005、SC1-006)进口 法兰;
施工:(1)锅炉本体烟气进口法兰处(靠近锅炉)开始至收尘风机进口法兰(靠近风机)截止由乙方采购、施工,锅炉烟气入口阀门由乙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烟气管道碰口由乙方 负责施工。
(2)工业硅电炉矮烟罩至锅炉本体进口法兰处(靠近锅炉)的烟气管道(含烟管打结保温、
烟道改管)由甲方自主采购、施工;
6.2 蒸汽分界点:所有蒸汽系统由乙方负责设计、采购、施工。
6.3 水源及给排水分界点:一次水及循环水由甲方给水管网供给,距离装置外 1m 处为分界 线。电站循环水池、设备厂房排水、设备连排定排水由乙方就近排入厂区排水管网。6.4 电气系统分界线:统一由乙方进行设计及施工至招标方 10kV 母线(含相关的桥架设计、采购、施工),另外对原有 110kV 动力变(110kV 变 10kV)进行负荷匹配的设计及改造施工(包 含现有 110kV 全站定值计算),涉及当地政府或电力部门相关审批手续,由甲方进行协调及 办理。
6.5 保安电源:进线柜及电缆由乙方负责设计、采购、施工。
三、产品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金属硅电炉项目的生产要求:针对 2×25MVA 金属硅电炉,产生的余热烟气综 合利用进行发电,产生的电力并网不上网,供甲方自己使用。
1、烟气参数
3#、4#工业硅电炉烟气参数(详细数据见《附件 1:3、4 号炉烟气温度、标况风量统计表》):3#电炉 4#电炉
烟温平均值(℃) 最高烟温(℃) 最低烟温(℃) 标况风量平均值(Nm3/h) 风量偏差值 烟温平均值(℃) 最高烟温(℃) 最低烟温(℃) 标况风量平均值(Nm3/h) 风量偏差值 540 670 450 137724 ±10% 540 670 450 136921 ±10%
备注:该数据具有时效性,各单位可到甲方实地现场对以上数据进行实测复核。
2、锅炉+蒸汽轮机发电机组要求
(1)热力系统采用中温、中压系统进行设计,即余热锅炉出口主蒸汽流量按≥22t/h,主蒸 汽压力按 2.5-5.29Mpa,过热蒸汽温度按:≥400℃,余热锅炉排烟温度按照≤180℃进行设 计且需要考虑烟气露点温度(投标以达到最高发电量为标准进行参数选取)。按照热力系统 所需配置的所有主、辅机设备材料及系统均包含,主、辅机选用国产一线以上品牌。要求采 用 DCS 集散控制,自动化程度高(包括自动准同期并网控制系统及汽轮机自动调速控制系统 等),尽可能减少现场操作人员(原则上按不增加人员编制设计);
(2)配套汽轮机按照 12MW 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进行配置;
(3)本次新建一套脱盐水装置,能力 15t/h。同时新增脱盐水箱,以进一步满足全厂脱盐 水用量。
3、其他要求
(1)循环水泵采用变频驱动,配置备用泵;
(2)凝结泵用变频驱动,配置备用泵
(3)其余所有泵配置备用泵;
(4)具备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四、工艺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1)所供设备和材料的设计、选型应先进可靠。
(2)应采用最优的工艺参数和系统,并适应现场条件和生产规模。
(3)系统先进、完整、可靠、安全、成熟、低能耗、易于操作。
(4)厂房结构及设备应便于检修应便于检修,零部件应方便更换。
(5)所有报价含税、建安费、运费、服务费等,即交钥匙工程的报价。
2、特殊要求
(1)设备所配拖动电机功率在 30 千瓦以上(含 30 千瓦)全部选用一级能效;30 千瓦以 下电机选用二级能效及以上。
(2)电机、减速机包含配件必须为国产一线及以上品牌。
(3)自动化仪表采用国内一线品牌产品(含中外合资产品)测量精度不低于 0.04%以上。主要电气设备元器件热继电器、接触器、断路器等采用国内一线品牌产品。
(4)所有耐磨件、易损件及设备关键部位必须报材质及材质成分说明。
3.计划工期:
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同时提交主要及关键设备或需进口设 备的订货设备数据表。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后 30 个日历天内根据业主要求分期分批提交工程施工图。总工期:合同签订后 300 个日历天内。
4.质量要求:(1)设计:设计文件达到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等要求;(2)施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一次性验收合格;(3)采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一级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 A)资质。
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负责 EPC 项目全过程的统筹管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 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出具承诺书:不承担其他项目的负责人。项目 经理可以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如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资格以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为准;
(2)项目经理:负责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现场管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 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出具承诺书:不承担其他项目 的项目经理;
(3)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由联合体中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出任;
(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可由联合体具备资质的 任意单位出任。
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如为投标人所属集团员 工,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在简历表中注明相关业绩履历(其中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负责过至少一项余热发电项目)。
3.企业业绩要求:
2018 年 1 月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余热发电 EPC 项目),提供项 目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 2020 年-2022 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 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相应成立年份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 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其他要求:
6.1 承诺该工程的工程款专款专用,中标后工程款与人工费进行分账管理,中标人应与农民 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采用实名制发放、农民工工资由银行按月足额代发。
6.2 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7.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 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 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拟派 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6.1.1 现场获取:请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 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①投标人需在“云南木典采招投交 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下载本项目的公告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 带至现场获取文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 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④联系人的电话、E-mail 等联系方式资料;⑤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1.2 网上获取:请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前登录 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以及文 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 PDF 作为附件上传)在网上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63310852(工作日)、13330461583(周末、节假日)。
6.2 招标文件售价¥12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 购招标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6.4 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普通发票邮箱领取,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当月现场领取(注:为 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 类型)。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 点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12 会议室。
7.2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云 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12 会议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木典 采招投交易网(https://www.e-czt.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
联 系 人:杨荣臻
电 话:18087502049
电子邮件:19114405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 B 座 15 楼
联 系 人: 沈灿、王庆、宁威、蔡慈进、曹魁、申靖、曾桂华、赵德武 电 话: (0871)63331741-7505
电子邮件: 78031240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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