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回居安置小区清扫保洁及辖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置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高新区回居安置小区清扫保洁及辖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置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梁平财处理〔2023〕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高新区回居安置小区(皂角佳苑、松竹雅苑、福德锦城、万和康城、颂和时代城、粮食物流园)清扫保洁及辖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置项目”(项目号:LPQ23C0001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PQ23C00011采购时间:2023年05月17日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回居安置小区(皂角佳苑、松竹雅苑、福德锦城、万和康城、颂和时代城、粮食物流园)清扫保洁及辖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淼洁环境科技(重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涂山路588号7-3号
被投诉人1:重庆梁平高新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平高新区规划展览馆西(工业大道北)
被投诉人2: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的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要求,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3年7月7日
梁平财处理〔2023〕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高新区回居安置小区(皂角佳苑、松竹雅苑、福德锦城、万和康城、颂和时代城、粮食物流园)清扫保洁及辖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置项目”(项目号:LPQ23C00011)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PQ23C00011采购时间:2023年05月17日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回居安置小区(皂角佳苑、松竹雅苑、福德锦城、万和康城、颂和时代城、粮食物流园)清扫保洁及辖区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淼洁环境科技(重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涂山路588号7-3号
被投诉人1:重庆梁平高新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平高新区规划展览馆西(工业大道北)
被投诉人2: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的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要求,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3年7月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