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川红工夫红茶产业集群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133783329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沐川县2024年川红工夫红茶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方案要求,我县要扶持建设1个茶叶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为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要求,我局将采用遴选的方式选出1家社会化服务组织为2024年有关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按照2024年川红工夫红茶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提高茶产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我县将扶持建设1个茶叶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支持资金总额为20万元,服务组织自筹资金须按照不低于1:3的标准配置。财政资金重点用于购买社会化服务所需装备(含运输车辆税费及保险等费用),补助标准最高为单个设备购买金额的40%且单个装备补助金额最多为5万元。服务组织自筹资金包括设备(固定资产)购买自筹部分、开展社会化服务运营产生的场地租金、人工工资、设备保养维修、燃油、员工保险等合理费用。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要求
(一)遴选的对象和范围
该项目仅面向沐川县域内成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正式成立运营1年及以上(按月计算),且已开展社会化服务面积累计2000亩以上,业务重点覆盖茶叶种植生产环节。
(二)基本条件
1.参与遴选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代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无偷税、逃税行为,无不良征信记录。
(3)诚信经营、重视契约精神。
(4)具有相应的设施设备保管、维护能力。
(5)具有相关服务业绩,且主要从事茶叶基地管理方面。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
(1)法人代表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不良经营记录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行业规定,在行业内口碑较差的。
3.任务要求
遴选成功的服务组织要按照项目要求,一年内完成不低于4000亩次茶园的机采、机剪及病虫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任务,其中覆盖脱贫户的面积不低于10%。
三、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为1-2个。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用自主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8日止。有意愿参与本次遴选的服务组织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遴选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认真填写《2024年川红工夫红茶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报名表》后,报所在乡镇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交到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服务中心,具体经办人为晏文平,电话13378332970。
(二)资格审查
由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参与遴选的主体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服务组织情况简介1份;
(3)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开展茶产业方面的社会化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6)设备的保管、维护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若通过审查的服务组织数量仅有1-2家,则将直接将其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若通过审查的服务组织数量达2家以上,则进入公开评审阶段,根据得分最高的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最终确定的服务组织名单将在沐川绿色明珠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并按照川红工夫红茶产业集群项目年度考核要求完成项目建设。
五、评审
当通过审查的服务组织数量超过2家则进入评审环节,评审成绩满分100分,分为面试(主观分)40分,服务组织申报条件(客观分)60分。根据得分最高的服务组织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如果总分一致,则以申报条件得分高的优先;如被考核服务组织的评审总成绩低于60分,则不予确认实施主体资格。
(一)面试。采取服务组织代表自我陈述加答辩的形式进行,服务组织陈述20分,答辩2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40分。
(二)服务组织申报条件。1、服务能力(30分)(现有资金、经营场所、人员队伍等情况)。2、近年来对茶产业的贡献情况10分。3、设备保养维护能力10分。4、服务脱贫户情况10分(吸纳脱贫户务工情况,服务脱贫户的数量等)。
(三)考核时间。暂定于2024年9月29日。具体时间以绿色明珠网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为准。
(四)评审地点。沐川县农业农村局底楼会议室。(沐川县交通街799号)。
(五)结果公布。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沐川绿色明珠网或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六、公示
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在沐川绿色明珠网公示3天。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候选主体名称、服务范围、财政项目资金支持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参与遴选条件的,取消被公示候选主体的资格,不予项目资金支持,拉入沐川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相关单位的实施服务组织黑名单,5年内不得享受财政项目支持。被取消的候选主体根据评审结果排名依次递补。
七、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施候选主体,由我单位通知其按时前来完成相关项目确认手续,未按时前来完善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
参加遴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须真实提供所需的证件及材料,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内容进行,必要时组建专家评审组并邀请纪检部门监督,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九、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条件及面试、遴选等公告内容咨询电话:13378332970(晏先生)
监督举报电话:0833-4608292
 
 
                                            沐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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