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文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CS-202211070038-2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壹星图文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文印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21107003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预算总额平均分配(200000元/家/年) 最后报价分项价格表(服务类适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12 —— 2024-01-11 3.2 履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方式和磋商文件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实际产生数量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费用。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八一路支行(湖南壹星图文广告有限公司:59637695002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印刷的文件、资料应做到端正、清晰。达到采购人的质量合格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达到采购人的验收要求和验收合格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采购人要求及磋商文件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章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服务要求: 1、文印人员应熟练甲方复印打印的格式排版等,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文印广告业务工作能力,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采购人做好文印广告服务工作。 2、乙方须按(月度、季度或年度)向甲方报送印制服务报表,并同时附报结算清单及业务开展的相关附证材料(如现场照片等),以供甲方按实结算。 3、乙方负责对接甲方的文印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若采购人通知加班,文印人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完成任务,保证不延误甲方的正常开展,并对承印的各项打印、复印,文档排版等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4、印刷的文件、资料应做到端正、清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并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乙方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承印非法印刷品,服务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11.2监督检查及处理 甲方对广告制作服务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下列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 (1) 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2) 合同期内因印刷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原因服务差的,影响后期工作事项,经甲方核实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 (3) 不按规定要求或不及时报送相关印刷业务统计资料的; (4) 广告印刷业务的承揽过程中,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5)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恶劣影响的; (6) 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7) 超范围承接印刷经营许可之外的; (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0)甲方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乙方按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必要措施,取消资格。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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