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临建零星材料采购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gjsgs-xh2-gkxj-202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谈吉相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EGJSGS-XH2-GKXJ-2024-0011、采购条件
我单位承建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中交二公局三公司广州城市经营中心为临建零星材料采购人,该项目所需临建零星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临建零星材料进行询价采购,请邀请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和空港经济区起步区交界处,呈南北走向,北起花都大道,南接迎宾大道-雅瑶路立交,线路全长约8.65km。规划为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为60m,近期按主干路快捷化标准实施(标准路基段51m),基本车道数双向8车道,包含6处立交节点。
本次第2标段范围基本为新建道路,部分路段为旧路改造接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立交节点(2处):花都大道立交;平石路立交。2、新建路基路面,并敷设市政管道包括雨污水、电力管沟。3、铜鼓坑跨涌中桥、K1+445处设置人行天桥。
2.2、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临建零星材料,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等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交货地点
采购项目
暂定交货期
备注
1
钢梁钢柱刷油漆
 

1716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演湛庄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项目经理部
以甲方具体通知起~甲方通知结束(计划2024年1月~2024年2月)
 
2
棚顶安装风球
 

14
 
3
铝合金窗
 

10
 
4
窗边防水折件
 

10
 
5
卷帘门
 

30
 
6
对开门
 

4
 
7
门防水折件
 

2
 
8
雨棚
 

9.46
 
9
钢丝绳抗风
 

16
 
10
C140×50×20×2.0镀锌型钢
 
m
621.94
 
11
彩钢瓦(绯红)
 

378.95
 
12
彩钢瓦(白灰)
 

2926.71
 
13
阳光瓦(透明)
 

244.4
 
14
ø22圆钢
 
m
450
 
15
ø20圆钢
 
m
378
 
16
M20花蓝
 

46
 
17
L40×3角钢
 

3
 
18
L30×3角钢
 

10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2.3、报价
1)本次报价为含税固定价,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报价人应按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按照图纸要求的相关技术指标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本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
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
2.5、结算支付
履约担保
签订合同后,甲方第一次为乙方结算入账时,甲方通过一次性从乙方结算金额中扣除暂定价税合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范税率(根据投标报价所明确的税率执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手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税率按国家新的税务政策执行。
付款方式
1、支付条款:结算后30天内支付70%款项,90天内支付27%款项,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90天内无息支付。
2、付款方式:以现金转账/供应链金融服务/银承方式支付。其中供应链金融票据/银行承兑方式支付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50%(供应链金融票据方式支付的金额所占比例由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产生的贴息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采购编号:EGJSGS-XH2-GKXJ-2024-00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2、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图纸相关要求。
4.3、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若有);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4、具有良好的业绩、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4.5、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7 投标人须为国家合法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根据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时间节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
7.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按废标处理。
5.3、网上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为便于招标人进行评标工作,需将报价电子版以Word/Excel格式文件单独上传一份。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二公局三公司广州城市经营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加达创新中心6层623
联系人:谈吉相;陈勇庆
联系电话:18191200707;18236517211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油漆调色剂
1716
平方米
2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14

3
铝合金窗
10

4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10

5
普通卷帘门
30
平方米
6
伸缩钢制栅栏门
4
平方米
7
其他专用材料及工器具
2

8
遮阳棚
9.46
平方米
9
圆股钢丝绳
16

10
热轧C型钢
621.94

11
彩钢瓦
378.95
平方米
12
彩钢瓦
2926.71
平方米
13
彩钢瓦
244.4
平方米
14
热轧光圆钢筋
450

15
热轧光圆钢筋
378

16
镀锌U形花篮
46

17
热轧等边角钢
3

18
热轧等边角钢
1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