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金额
3878.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txmt-采招32号
预算金额3878.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吴0594-28172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08 17: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22908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XMT-采招32

项目名称: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38783062元

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219000,合同包二16883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详细规格参数

数量(吨)

单价

/吨

总价(万元)

备注

1

合同包一 普罗达克森一二期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详见第五章

54750

400

2190

/

2

合同包二  闽中三期、荔城、秀屿、北岸、石门澳、湄洲岛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详见第五章

35450

476.25

1688.3062

投标报价时需对运输处置、生产处理、投药进行分项报价

★备注:不满足或不接受下述条款的均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本招标项目下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泥处置处理项目设施费用、装卸、运输费、污泥处置中各项环保费、检验、验收、保险、脱泥、投药、保险费、人身意外险、劳务、管理、利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合同包含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全部费用。

3、单位污泥处置费用具体数额根据中标价确定;其中合同包一中标单价包含普罗达克森一二期(莆田)水处理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30元/吨的运输费补贴。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转让、处置授予的污泥处置处理权。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5、本批采购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6、本项目的污泥处置技术工艺:制砖工艺或焚烧工艺或土壤利用分为园林绿化、农 用、土地改良、林地利用或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泥处理技术工艺,且必须通过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的环评批复。

7、投标人所投服务技术性能应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8、本项目委托服务合同有效期一年,在委托服务期限内中标人不得中途提高污泥处置费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9、中标后,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及要求,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装运污泥并运出污水厂门口视为污泥已接收,污泥接收后,莆田市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实施监管,对污泥处置的后续环节仍将持续跟踪,中标人应对污泥处置过程及后续处置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提供详实数据供招标人监督与审查。因污泥后续去向等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0、本项目每年预计污泥处置及清运数量系根据初步需求统计,与实际需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异,预计采购金额仅供参考。投标人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此因素,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二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 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 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 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 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 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庆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若有

1、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顶证明材料的声明函。同时需提供投标人企业概况、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图片或样册等。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 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 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后 小型、微型企业。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书面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2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有效污泥处置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

竣工环保验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2092023122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会员账号(免费注册),再通过会员账号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2908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须知

1、投标须知

1.1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2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在开标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以供存档;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系统原因不能上传投标文件或开标评标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则由代理机构上报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启用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1.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并且投标人须带CA现场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网上身份认证:

2.1网上采购系统应使用电子CA证书参与投标,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上注册报名并进行网上加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2申请CA证书:没有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向CA认证机构“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申请CA证书,线上办理链接:http://www.fjdzyz.com/project/main/zfcg.jsp,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CA问题,若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080-999。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只接受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的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94-2853358、0594-2221219)。

4、我司将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正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南路

联系方式:0594-2771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19弄27号皇城水岸小区1号楼3楼

联系方式:0594-2817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0594-281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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