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创文明城市工作广告制作竞价公告
金额
5.4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高新区创文明城市工作广告制作
项目编号:6202407158640806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乐意 1348777869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7-18 08:24 - 2024-07-23 08:24
采购单位: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1)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请中标单位必须5天内完成此项目,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体投标。(2)项目评审时,中标单位接我方电话通知后,请于1小时内到我单位进行工作对接.
附件: 高新区创文明城市工作广告制作(1).xlsx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财务证明材料、社保、初步实施服务方案,详细报价清单、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岳阳市 汨罗市 新市镇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高新区创文明城市工作广告制作
项目编号:6202407158640806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乐意 1348777869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7-18 08:24 - 2024-07-23 08:24
采购单位: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高新区创文明城市工作广告制作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广告服务; 描述:高新区创文明城市工作广告制作;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资质证明材料。;项目要求::请于报价前仔细阅读项目内容及要求,并出具一套可行的初步实施方案供我方单位评审,价格合理方案可行为合格的正式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详见附件,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为合格供应商。;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54333.40 | - |
买家留言:(1)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请中标单位必须5天内完成此项目,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体投标。(2)项目评审时,中标单位接我方电话通知后,请于1小时内到我单位进行工作对接.
附件: 高新区创文明城市工作广告制作(1).xlsx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财务证明材料、社保、初步实施服务方案,详细报价清单、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岳阳市 汨罗市 新市镇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供应商要求 | 为保证本项目高标准高效率完成,优先考虑提供近两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证明材料的供应商。 |
关于报价 | (1)请于报价前根据项目描述初步拟定检测服务方案供我方审查,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的为正式有效报价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报价前仔细阅读商务条款,投标人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检测服务和不能诚信履约,评委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恶意竞价者,上报相关部门且纳入黑名单。(3) 总价款包含咨询费、制作费、打印费、检测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
项目验收 | 1、成交供应商须按甲方要求对本项目服务报告严格把关,并完整地履行服务承诺。中途有修改优化补充的内容,乙方须按要求完成。 2、达不到甲方及上级部门验收审核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
结算支付 | 经甲方验收审计后,三年内完成结算支付。(若质保期内,乙方不能及时有效的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采购方有权使用其他第三方进行售后维护,产生的一切费用归乙方承担。)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必须提供快速化售后服务,如有问题因第一时间赶到我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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