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采购公告
(编号:浙成套工程2023-02-01)
根据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大唐街道银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大唐街道银杏村2023年度垃圾收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村级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大唐街道银杏村2023年度垃圾收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8万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的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02月02日-2023年02月08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
八、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23年02月08日9:3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诸暨市东旺路39号2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9:3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诸暨市东旺路39号二楼开标室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顾益平联系电话:13655755833
代理公司联系人:张亚莉联系电话:13757580441
诸暨市大唐街道银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2日
附件信息:
诸暨市大唐街道银杏村2023年度垃圾收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2.2(1).doc诸暨市大唐街道银杏村2023年度垃圾收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2.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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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诸暨市大唐街道银杏村2023年度垃圾收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3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4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叁拾捌万元(380000.00)整; | |
5 |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的法人;(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7 | 标的划分 | ☑本次招标采购共分1个标的,招标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本次招标采购共分 个标的,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投标,招标人将分标的择定中标人。一个投标人 同时中标多个标的。 | |
8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
9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02月02日-2023年02月08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 | |
10 | 谈判时递交原件资料 | 本项目无须提供原件资料。相关资料均以复印件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供应商必须保证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资料。 | |
11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 | |
12 | 谈判响应文件 |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5)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联合体协议(如有要求);(8)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要求);(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有要求);(10)谈判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13 | 现场演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14 | 投标样品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15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
16 | 谈判有效期 | 自谈判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谈判有效期。 | |
17 | 签订合同时间 | 成交确认书发出后30日内 | |
18 | 转包与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 |
19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按招标方要求缴入指定账户。 | |
2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9:30时整 | |
21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诸暨市东旺路39号二楼开标室 | |
22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9:30时整 | |
23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诸暨市东旺路39号二楼开标室 | |
24 | 质疑与答疑时间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 |||
25 | 其他 | 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约定代理费4200元;2、以上费用由谈判响应人在报价中一并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 |
序号 | 不良行为 | 记录时限 |
1 |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 6个月 |
2 | 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的 | 6个月 |
3 |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 6个月 |
4 | 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 | 6个月 |
5 |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 | 6个月 |
6 | 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 | 1年 |
7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1年 |
8 | 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和不按程序、规定时间进行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1年 |
9 | 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 | 1年 |
10 | 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 1年 |
11 | 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 1年 |
12 |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 2年 |
13 | 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 2年 |
14 | 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 | 2年 |
15 | 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 | 2年 |
16 | 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 2年 |
17 |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 3年 |
18 | 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 | 3年 |
19 | 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 | 3年 |
20 | 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3年 |
21 |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 5年 |
22 | 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采购合同的 | 5年 |
23 | 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 5年 |
24 | 在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谈判响应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 | 5年 |
25 | 浙诸暨市大唐街道银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违反采购管理的行为 | 酌情处理 |
产品(或服务)名称 | 产品(或服务)内容 | 数量(或服务期限)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采购单位 | 供货单位 |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 |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 |
标的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投标报价(元) | |
标的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小写 | 大写 |
诸暨市大唐街道银杏村2023年度垃圾收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不得高于380000.00元 | 1年 | ¥ |
标的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投标报价(元) | |
标的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小写 | 大写 |
诸暨市大唐街道银杏村2023年度垃圾收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 1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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