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渝中区水厂人防战备物资库新增战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老师159235111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渝中区水厂人防战备物资库新增战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渝中区水厂人防战备物资库新增战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日常战备物资的采购工作,加强对战备物资采购的组织领导,确保战备物资质量及合理价格,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人防战备物资库新增战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比价。

2.2比选范围: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人防战备物资库新增战备物资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那日提供采购清单货物。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1质量要求:所提供的战备物资采购质量上乘、安装规范平整、满足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1.3.4的质量要求参选人应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按比选人需求量送货上门。(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重庆水务集团内部供水单位供货业绩的合同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信誉要求

3.3.1在战备物资采购中,参选人不得擅自更换内容。如因参选人管理不善等原因,有不法分子篡改内容而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概由参选人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3.2参选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参选单位鲜公章,格式自拟):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后装入参选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参选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参选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参选人在参加各类招参选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参选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参选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参选人承担;

(3)参选人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参选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后装入参选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参选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参选,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参选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参选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参选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售后服务:按比选人要求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免费进行相关物资接送服务,比选人在提出业务后,参选人须在2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48小时内送回比选人要求的业务资料(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参选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否决参选处理;参选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截图及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支付条件:需渝中区人防办与渝中区水厂共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参选人于 2024 年8月1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参选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参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参选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参选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参选文件)。参选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参选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参选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参选文件者,视为废标。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2024 8 16 9 00 分至 10 时00 分,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龙家湾1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8 16 10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龙家湾1号

联系人:崔老师

电 话:159235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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