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3]131号)文件要求,2023年需完成农村公路年报里程75%线路的路面自动化检测评定任务。宁乡市目前拥有县道 519.27公里、乡道 464.522公里、库内村道 2814.41 公里,共计农村公路 3798.202公里。按照省厅要求需检测 2848.652 公里 对全市2811.309KM公路路况进行检测,主要包括路面破损、景观图像及空间定位、路面平整度、病害调查等
二、相关标准:
(1)《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
(2)《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
(3)《湖南省农村公路路况评定办法》(湘路养机【2016】145号)。
(4)《低等级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指南》
(5)《湖南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6)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办法等。
(7)项目服务合同书。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 交付时间:合同时约定。
1.2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检测成果和工作要求
(1)检测指标:一级路检测双幅,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检测路段均检测一幅一条主要行车道,检测评定指标应涵盖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指数 MQI、路基技术状况指数 SCI、路面技术状况指数 PQ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 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 TCI、路面损坏状况指数 PCI 及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Q,同步采集道路景观图像,空间定位信息。电子检测评定数据包括 MQI、SCIPQI、BCI、TCI以及 PCI、RQI 等分项指标结果的重要数据源及相应资质第三方出具的检测评定报告。其中,路面技术状况数据源应包含路面损坏和路面平整度的检测明细数据、道路景观图像、空间定位信息等内容。
(2路面自动化检测应确保检测评定数据真实可靠,满足如下技术要求:一是能满足不封闭交通前提下以车流速度 (非稳态速度)自动检测路面损坏、平整度、道路前方图像和地理位置等多项路况信息的一体化智能检测。二是车载式外部携挂快速检测设备或自动检测装备(装置),应具备 8h 连续工作能力,最大检测速度不少于70km/h,具有多指标同步采集功能,检测示值具有良好的重复性和相关性。三是路面损坏能识别 3mm 裂缝,有效检测宽度满足 2.4mm,平整度检测装备测值与 IRI能满足 0.9 的相关性,并能转换为标准 IRI 值,前方图像能包含路基、路面和桥隧构造物及沿线设施等道路前方的可视信息。四是处理软件能自动处理并形成《指南》要求的每 10米IRI统计值、每10米DR统计值、每 10 米空间定位信息、道路景观、路面路基和沿线设施病害明细、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明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明细等相关成果)。
(3)完成时间:年度路况检测评价外业检测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成果报告须在外业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递交。
(4)工作方案:中标供应商于中标后7天内报送路况检测评价工作方案,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检测内容、实施方案、保障措施、进度技术等。路况检测里程数量为最低要求,有经验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备检里程,以满足路况检测考评要求。检测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检测工作,且一经确定,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检测方案。配合开展路况检评工作培训布置。
(5)检测结果:提交路况检测(PQI)报告纸质版(盖章),还需提交电子版(附件含景观照片,空间位置信息等)。资料提交的内容应按规范要求,保证质量,包括:①路面病害流水表,路面破损DR、PCI分公里计算表;②路面平整度IRI、RQI的单元流水表和分公里汇总表;③分线路(路段)的评价数据汇总表,检测报告;④编辑有桩号的前方图像(1张/10m);⑤原始记录数据、破损视频;⑥空间位置信息,按地标中要求格式提交。
(6)工作质量要求:检测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相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要求
成交单位负责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六、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成交单位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到试验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单位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单位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检测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检测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4、检测项目及数量以招标人审核认可后的检测方案为准(如有变化,按实际发生检测项目及数量结算)。中标人对检测项目、数量及真实性负责
5、中标人根据招标人安排及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配备人员、设备,及时进行试验和检测工作。
6、中标人需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
7、在检测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检查、修改不利安全的因素、如在检测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自负。
8、设备要求
(1)检查人员、车辆及设备工具的管理及安全由投标人负责。
拟投入试验仪器设备及车辆要求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 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多功能路况检测车或轻量化自动检测设备车
SUV
1

 
2
数码相机
常规
4

 
3
硬盘
1TB/8
8

 
4
测距轮
常规
2

 
5
手持 GPS
常规
2

 
6
对讲机
常规
2

 
 
7
 
直尺
100cm
2

 
300cm
2

 
500cm
2

 
8
钢直尺
50m
2

 
9
三米直尺
基准尺
2

 

9、人员要求
拟投入检测人员最低要求
职位
职称
资格要求
人员数量(人)
项目负责人
中级及以上专业相关技术职称
持有2006年(含)之后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道路专业)。
1
技术负责人
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持有2006年(含)之后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道路专业)。
1
试验检测工程师
中级及以上专业相关技术职称
持有2006年(含)之后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道路专业)。
2

 
六、验收标准:
成交单位负责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七、其他要求:
七、其他
成交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项目特别说明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付时间:合同时约定。
1.2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宁乡市公路养护中心 
2.2 付款方式:
(1)、完成所有检测项目并提交全部正式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办理结算手续并且检测无错误后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检测费用。如需增加检测项目,需经甲方及监理方批准,费用另计。
(2)、本检测接受宁乡市公路养护中心的审核,以其审核结论作为本检测的最终费用。
(3)、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经甲方确认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可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合同采用费用包干形式(三方共管资金除外)。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工资及社保、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谈判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5、中标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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