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州市2021年小凌河城区段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金额
64.8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sx202107001
预算金额64.8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19
公告正文
锦州市2021年小凌河城区段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锦州市 2021年小凌河城区段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

锦州市2021年小凌河城区段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7199时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SX202107001

项目名称:锦州市2021年小凌河城区段堤防及公益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648531.79

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788时202171417时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2.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根据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报名成功后请将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3. 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719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开启

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59号

联系方式:0416-3317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16-6092888

邮箱地址: /       

开户行:锦州银行为民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42525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女士

电 话:0416-609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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