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玉林牛腩粉产业园四期项目——土方平整工程(地块一、二)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5990001 |
||
招标人 |
玉林市天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玉林市天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包含内容有场地土石方开挖外运、土方回填等内容,项目总面积为147177.82㎡,其中地块一面积66080.27㎡,地块一边坡面积8884.47㎡;地块二面积66735.6㎡,地块二边坡面积5477.48㎡。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内容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仟叁佰捌拾陆万陆仟贰佰零捌元肆角贰分(¥43866208.42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庞忠明(注册编号:桂245151761295;身份证号:4525**********1235) |
||||
专职安全员 |
吴坤夏(身份证号:4525**********122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临桂新区西城大道南延长线道路提升工程; 2、南宁市富乐路东段(沙井大道-壮锦大道)工程; 3、柳城县白阳中、西路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仟叁佰捌拾捌万伍仟零玖拾捌元玖角叁分(¥43885098.93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梁闽生(注册编号:桂245101013740 ;身份证号:4525**********4159) |
||||
专职安全员 |
莫丽(身份证号:4509**********156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工业发展大道建 设工程; 2、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田林县绕城路提升改造工程; 3、大化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富康小苑配套基础设施外围道路(和兴路)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仟叁佰捌拾玖万肆仟贰佰肆拾壹元捌角贰分(¥43894241.82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覃雪娟(注册编号:桂245222201185;身份证号:4522**********216X) |
||||
专职安全员 |
覃俊億(身份证号:4509**********11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那况路(K0+880-三塘北路); 2、六连路(银顶路至金海路,利华路至华安路)工程; 3、朋云路(金凯路-朋展路)施工。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暂停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和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玉林市玉州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896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