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的编号为 安建招字[2024]040号 的河滨南路污水主干管(茶都至污水厂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24]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滨南路污水主干管(茶都至污水厂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及北滨南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河滨南路污水主干管(茶都至污水厂段)改造工程,建设DN1200-DN1400污水主干管,本次对该污水管道进行重建,采用顶管施工方式,新建DN1400 污水主干管,总长度 3269 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7237.6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 7237.63 万元人民币;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2.5.2. 内容: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取样、试验、测试、工程测量等勘察作业以及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满足审查机构要求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等。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网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的设计等 。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依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
16号)的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本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 给水排水相关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6 月 27 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 07月 02 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根据泉发改规[2023]3 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见第 7 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07 月 22 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7.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8. 费用
8.1设计费计算办法: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60%计取,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最终设计费计费额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经审核的工程最高控制价为结算依据,但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值、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暂按人民币 7237.63 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136.6929 万元。
8.2勘察费计算办法: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40%计取。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进行结算,但勘察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设计结算价的60%;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7楼,邮编:362400;
电话:18060081869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室,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000129 15359376129
联系人:陈开苹、陈梅霞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其一):
帐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帐 号:35050165640709123456。
账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 号:15330010010017292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六层
联系电话:0595-23285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