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团风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器材和物资紧急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金额
236.6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6.64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武汉中盛隆林科技有限公司236.6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团风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器材和物资紧急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团风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

团风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器材和物资紧急采购项目

预算价

236.643万元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方式

0713-6053069

采购人地址

团风县江北税务大楼五楼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武汉中盛隆林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风力灭火机 指挥 服装、水泵等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依据 黄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黄森防指(2019)8号及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9)第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紧急形势和防灭火工作需要 ,根据 目前森林防火的紧急形势,只能从原供应商 武汉中盛 隆林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

和职称

专家组听取了本项目的情况说明,认真审查了本项目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专家一:

一、 因为森林防火工作时间紧迫,已来不及按正常招投标程序进行采购(仅有三天时间进行购货)。

二、 市委、县委、对紧急采购防火器材工作作出了部署。

三、 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 为适应当前森林防火要求,紧急将防火器材购买到位,建议从原合作供应商 武汉中盛隆林科技有限公司 处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二:

为了响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关于紧急行动起来,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的命令,结合该项目紧急要求的实际情况,关于防火器材和物资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31条第二款“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综上述情况,建议在 武汉中盛隆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三:

根据黄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黄森防指(2019)8号及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9)第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紧急形势和防灭火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而且根据目前森林防火的紧急形势,只能从原供应商 武汉中盛 隆林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组名单:

陈静 团风县质监局 工程师

方文山 宏盾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师

王华珍 团风县房地产管理局 工程师

拟成交价格

236.643万元

公示期: 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监管部门。

采购人:团风县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电话: 0713—6306656

办公地址:团风县人民路(县卫健局东侧一楼)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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