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器材和物资紧急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团风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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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团风县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器材和物资紧急采购项目 |
预算价 |
236.643万元 |
联系人 |
罗先生 |
联系方式 |
0713-6053069 |
采购人地址 |
团风县江北税务大楼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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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武汉中盛隆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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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风力灭火机 、 指挥 服装、水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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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依据 黄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黄森防指(2019)8号及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9)第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紧急形势和防灭火工作需要 ,根据 目前森林防火的紧急形势,只能从原供应商 武汉中盛 隆林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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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 和职称 |
专家组听取了本项目的情况说明,认真审查了本项目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专家一: 一、 因为森林防火工作时间紧迫,已来不及按正常招投标程序进行采购(仅有三天时间进行购货)。 二、 市委、县委、对紧急采购防火器材工作作出了部署。 三、 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 为适应当前森林防火要求,紧急将防火器材购买到位,建议从原合作供应商 武汉中盛隆林科技有限公司 处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二: 为了响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要求,关于紧急行动起来,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的命令,结合该项目紧急要求的实际情况,关于防火器材和物资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31条第二款“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综上述情况,建议在 武汉中盛隆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三: 根据黄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黄森防指(2019)8号及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9)第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森林防火紧急形势和防灭火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而且根据目前森林防火的紧急形势,只能从原供应商 武汉中盛 隆林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组名单: 陈静 团风县质监局 工程师 方文山 宏盾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师 王华珍 团风县房地产管理局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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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236.643万元 |
公示期: 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监管部门。
采购人:团风县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电话: 0713—6306656
办公地址:团风县人民路(县卫健局东侧一楼)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