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4-16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董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洪战18790103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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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4-16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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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信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要求,通过收集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补给区,以及矿泉水、名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域等资料,补充必要的调查工作,确定保护类区域。通过开展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等工作,确定管控类区域。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行政区划等,最终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区。针对不同分区,提出差别化对策建议,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和图件;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类或环保类或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6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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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2月27日 至 2024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竞争性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监督部门: 联系人: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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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往南200米路东 | |||||||||||
联系人:董女士 | |||||||||||
联系方式:0376-653000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80号1号楼1单元19层1924 | |||||||||||
联系人:李洪战 | |||||||||||
联系方式:187901036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洪战 | |||||||||||
联系方式:18790103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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