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供餐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供餐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G22-38-5(招标文件编号:HYCG22-38-5)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供餐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大仲快餐美食城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棠梨沟村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街道大仲快餐美食城 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供餐单位采购项目 供餐单位1家。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一年。注: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供餐单位与校方协商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郝钢、闫丽华、常虹、杨霞、王春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价:按实际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
联系方式:15140316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室
联系方式:刘铸萱0411-86867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铸萱
电 话: 0411-86867182
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人: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竞争性磋商文件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供餐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CG22-38-5
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5第三章服务需求书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6第一章磋商邀请2目录
项目编号:HYCG22-38-5一、项目基本情况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供餐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磋商邀请第六章评审标准69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注: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供餐单位与校方协商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采购需求:供餐单位1家(详细内容见第三章服务需求书)最高限价:无预算金额:无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供餐单位采购项目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地点: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注:截至2022年8月29日9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时间:2022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大连育文中学第一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场街道虹雨路171号)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500元/套
(2)磋商当日,《甘井子区供餐单位采购项目》共计11所学校同时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投标人所配备的同一组餐饮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兼投不兼中,中标顺序按照学校就餐人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投标不同学校的餐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中任何一人(项目负责人除外)重复,则视为同一组餐饮服务人员重复。(1)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应依据省财政厅[辽财采(2020)25号]文件执行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卫生消毒,近期(14天)有过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或发烧或未自行隔离14天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投标,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相关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大连育文中学第一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场街道虹雨路17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5140316363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411-86867182项目联系人:刘铸萱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411-86867182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名称: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总则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供餐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CG22-38-5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采购需求:供餐单位1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 | 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2)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注:截至2022年8月29日 9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3 | 资金来源:校餐餐费 |
4 |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人民币。1)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电汇;②支票;③银行汇票;(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营业部;帐号:3400200609300011695”。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报价。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
5 |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磋商邀请函获取地点: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铸萱联系电话:0411-86867182 |
6 | 1.纸质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2)《甘井子区供餐单位采购项目》餐饮服务人员情况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4)投标文件严禁使用塑料皮,拉杆夹等,应采用胶装。2.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5)投标人必须提交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文件一套(不得设置权限密码),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6)电子文件应标注投标人名称,并与纸质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7)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8)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报价文件不予退还。注:1、供应商抵达开标地点(大连育文中学)时,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现场核验: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动态国务院行程卡(未去过风险地区,未有*号提示)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报告或纸质报告均可),以上三个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进入开标场地。如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造成供应商无法进入开标场地递交投标文件或二次报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所提供材料涉嫌造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附件3的全部内容,并严格执行,如未按要求执行,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有供应商自行承担。 |
7 |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同磋商邀请函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同磋商邀请函3.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期:同磋商邀请函 |
8 | 1.磋商时间:同磋商邀请函2.磋商地点:同磋商邀请函 |
9 | 服务要求:★服务期限:一年。注: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供餐单位与校方协商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进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0 | ★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采购人按月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月月初前5日支付上月的合同价款(每年寒暑假除外)。采购人每次付款时,中标人须同时向采购人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
11 |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12 | 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30)天内。 |
13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4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
15 | 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为20000元。代理服务费账号:名称: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营业部账号:3400200609300011695 |
16 | 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向餐饮服务人员开出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重大延误,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2. 餐饮服务企业须自行承担本次招标的水、电及煤气费、垃圾清运费等各种费用以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向采购人提出增加额外任何费用。★3.供餐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上一年度等级为A级及以上且本年度动态等级为优秀;一年内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警告以外行政处罚;一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舆情事件;已实行明厨亮灶。磋商当日,《甘井子区供餐单位采购项目》共计11所学校同时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投标人所配备的同一组餐饮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兼投不兼中,中标顺序按照学校就餐人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投标不同学校的餐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中任何一人(项目负责人除外)重复,则视为同一组餐饮服务人员重复。5.“★”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
17 | 磋商小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随机抽取的专家4人组成磋商小组。 |
18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19 | ★最终报价说明: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如不携带将无法进行最终报价。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最终报价按无效处理,且不得中标。 |
2.1采购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其他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使用校餐餐费,用于支付本次采购资金来源
2.5合格供应商2.4.2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投标体协议是报价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该规定。2.4.1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并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供应商2.3采购方:采购方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5.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2.5.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5.1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8%,微型企业扣除8%。(4)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6.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依法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7.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7.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7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2.6.3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本项目为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减免收取。)
2.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7.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件附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前款所称的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制造的货物(不包括适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5条款所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合格的服务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8.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8.1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8支持监狱企业政策
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报价费用3.2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的服务。
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章服务需求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一章磋商邀请
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人。该澄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1供应商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得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一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现场踏勘5.4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方。5.3未标记“★”条款的未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仍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5.2标记“★”条款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该实质性要求将在“项目需求书”和“合同专用条款”中标注,未响应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报价。
6.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5.2采购方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方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5.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采购方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5现场踏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6.4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6.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包括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7.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人。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的机构回函确认。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7.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或更正公告。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五日,采购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变更或者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7.1在磋商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报价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8.2报价的语言8.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8.编制要求(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服务响应表报价函报价文件封面9.1供应商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集体用餐配送方案应急预案供餐服务方案安全质量保障方案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如有)16.其他文件和资料1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14.类似项目业绩13.配送车辆情况12.专用机具设备配备情况表
12.承担费用11.2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11.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报价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1.报价文件格式10.2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磋商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附件中的内容涉及中小企业或报价保函等格式文件,均属于报价文件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缺少任意一项,仍为报价文件无效。10.1以上1-5为报价文件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12.1.5管理费;12.1.4住房公积金;12.1.3政府法定劳动保险;12.1.2办公费;12.1.1人工费、服装费;12.1★餐饮服务企业须自行承担下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12.1.11税金等费用;12.1.10消毒、杀虫灯防疫费;12.1.9劳保用品费;12.1.8低值易耗品费等;12.1.7原材料采购费;12.1.6交通费;
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向采购人提出增加额外任何费用。12.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12.1.15涉及本项目应承担的其他费用12.1.14餐饮服务管理所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费用。12.1.13垃圾清运费;12.1.12水、电及煤气费;
14.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4.2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供应商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不采用。13.报价货币
15.3磋商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5.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方免遭因供应商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的补偿和对供应商的惩处,以维护正常的采购秩序。采购方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4.8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5.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磋商保证金14.5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14.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7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6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4.1条、14.3条和14.4条的规定随附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4.5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③银行汇票;②支票;①电汇;
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缴纳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的;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在投标期间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的;14.9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8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1投标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而予以拒绝。15磋商有效期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供应商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16.4纸质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供应商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纸质报价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3供应商应在纸质报价文件中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文中提及的公章均为公安机关备案的公章,加盖供应商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报价)。16.2电子报价文件的制作和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6.1纸质报价文件的制作和签署: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6.报价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5.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7.2密封标记:17.1供应商递交的纸质版报价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光盘或U盘单独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或供应商的公章。《甘井子区供餐单位采购项目》餐饮服务人员情况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17.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报价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其各方应共同授权供应商代表。报价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章。16.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递交地点应是“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8.磋商截止期17.3如果未按本须知第17.2条要求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注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和
2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0.1供应商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已收取磋商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撤销报价文件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20.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报价文件,截止期后收到的报价文件将原封退回。19.迟交的报价文件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适当延长磋商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1.2报价文件的密封检查:各供应商仅对自己单位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报价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报价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报价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21.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磋商时间及地点(五)磋商20.4从磋商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书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8条的规定被没收。20.3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补充。
22.2评审方法22.1.3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向采购方提交书面意见。2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2.1.1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22.1磋商小组22.评标
22.3.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2.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2.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报价文件的澄清22.2.3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4.5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报价:22.4.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2.4.5条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2.4.3对于报价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2.4.2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将视为无效报价。22.4.1磋商小组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磋商保证金是否合格、投标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等。22.4报价文件的初审(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6)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4)报价文件未按照规定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适用);(1)报价文件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22.4.6磋商小组对每份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见第五章“评标标准”。(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10)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9)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8)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7)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2.4.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4.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4.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2.4.9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4.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4.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6.2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下述原则确定供应商:22.6.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预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22.6供应商的确定22.5.2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22.5.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22.5报价文件的综合评审
22.6.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未履行执行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被解除合同的,则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递补,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6.4如发现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则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递补,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6.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2)综合评分排序靠前;(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4)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应予废标:22.7采购项目废标
23.3.1磋商开始后,直至向成交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3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3.2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1除本须知第22.3条的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以及磋商小组成员接触。23.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和磋商小组的接触22.7.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
24.2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2采购人应当自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4.成交(六)成交和合同23.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供应商的报价被否决。
25.3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5.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签订合同24.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3发布成交公告同时,采购方应当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000元。(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7.采购代理服务费不采用26.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5.4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质疑和投诉28.4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8.3服务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8.2服务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8.1付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8.其他要求
(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29.2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29.1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9.质疑
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29.4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29.3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联系人:刘铸萱接收单位: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9.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9.5采购人对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出。
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供餐单位采购项目需求第三章服务需求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29.7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2505联系电话:0411-86867182
3.学生餐标小学2荤2素12元(中学14元)(不要含有汤菜),教师餐标2荤2素10元(不要含有汤菜)。午餐至少包含两种主食(如米饭、馒头、花卷等),每周5次应季水果或者酸奶(冬季气温降低,可将水果替换为糕点、面包之类点心)保证质量、数量且营养均衡,菜谱一周内不准重样。每周五前确定下周菜谱,并报经采购人同意,根据菜谱进行加工。2.学生餐配送期间,供应商要保证学生午餐的供应。保证午餐时间时所送午餐温度适宜,饮食卫生。如果发生食物污染或食物中毒事件所有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1.配送午餐的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遇节假日以法定串休为准,每天11:40学生开餐,要求乙方必须在11:30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要根据学生数量及班级情况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进行给学生分餐,餐具由供应商提供并负责餐具回收和卫生保洁。二、服务内容及餐饮标准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目前在校学生约110人、教师约17人,共约127人。采用供应商配送学生午餐服务,具体订餐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一、基本情况
四、供餐单位企业人员要求4.★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采购人按月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月月初前5日支付上月的合同价款(每年寒暑假除外)。采购人每次付款时,中标人须同时向采购人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进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1.★服务期限:一年。注:如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标准不变,供餐单位与校方协商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签订合同送主管部门备案。三、商务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学校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供餐服务,在认真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规范:五、餐食规范要求4.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临时调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且须按要求定期体检并持证上岗。3.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要求定期体检。★2.每辆配送车辆均须配备固定的车辆驾驶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1.供应商须根据学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的工作人员,人员数量以能保证学校供餐工作通畅运营为准,但主要人员不能低于以下标准:项目负责人1名、配送人员不低于4人配送车辆驾驶员若干。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新冠疫情期间,中标人必须按防疫部门及采购人要求对中标人员工进行定期核酸检测并出具健康的检测报告。
6.推行营养食谱制度。供应商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配备专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定量适宜、结构合理、安全卫生、经济可口的每周带量供餐食谱,并提前在供餐学校公示。膳食营养计划和食谱应当保存一个学年。5.建立供餐信息反馈制度。每月10日前征求采购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加强成本核算,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诚信自律经营。4.预先做好供餐应急预案。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供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确保按时送达供餐。3.采取外供餐桶装运输到校,外供餐桶必须采取外观整洁、效果良好的保温装置,再进行二次分餐的方式,避免浪费发生。2.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食品包装明显位置注明配送单位、制作时间、保质期等内容,必要时注明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应配备使用具有保温设施的专用封闭车辆配送食品,每次运输食品前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不允许供应商在采购人学校走廊中放置午餐加热设施。1.保证送达学校的食品质量,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变质变味的,必须全部收回并销毁。供应商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并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在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柜(冰箱)内48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5.采购人每学期将对全校师生进行两次食堂口味满意度调查,首次满意度未达到85%则需要在一周内进行口味整改。未按时对采购人提出的菜品样式口味及安全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当月5%合同餐费作为处罚。4.甘井子区教育局、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在教职员工及学生中调查饭菜质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供应商,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直到满意为止。3.签订合同两天之内,中标人应单独为采购人全体师生买食品责任保险,食品责任险的受益人为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购买标准:师生不足1000人的,供应商保险额度不得低于500万。超过1000人不足1500人的,供应商保险额度不得低于700万,超过1500人不足2000人,保险额度不低于900万,2000人以上保险额度不得低于1200万。2.供应商要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操作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食品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方面损害的,供应商负全部责任。1.供应商不得将学校午餐配送服务转让、委托或承包给他人经营,或擅自更换履约人、变更供餐生产地址等未经采购人允许的变更行为。六、其他要求
1、磋商文件中“★”项为实质性要求,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此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注:★9.供餐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上一年度等级为A级及以上且本年度动态等级为优秀;一年内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警告以外行政处罚;一年内未发生过被监管部门认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导致社会影响恶劣的舆情事件;已实行明厨亮灶。★8.餐饮服务企业须自行承担本次招标的水、电及煤气费、垃圾清运费等各种费用以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向采购人提出增加额外任何费用。7.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向餐饮服务人员开出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重大延误,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甘井子区教育局做为学校上级管理部门,会不定期对学校师生按班级进行满意度测评,若任意两次检查的满意度未达到85%,区教育局有权立即要求学校解除双方服务合同,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目前在校学生X人、教师X人。采用乙方配送学生午餐服务,具体订餐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第一条: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大连甘井子区XXX学校(以下简称“甲方”)和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提供学校配餐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磋商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1.乙方不得将学校午餐配送服务转让、委托或承包给他人经营,或擅自更换履约人、变更供餐生产地址等未经甲方允许的变更行为。第三条:乙方责任3.学生餐标小学2荤2素12元(中学14元)(不要含有汤菜),教师餐标2荤2素10元(不要含有汤菜)。午餐至少包含两种主食(如米饭、馒头、花卷等),每周5次应季水果或者酸奶(冬季气温降低,可将水果替换为糕点、面包之类点心)保证质量、数量且营养均衡,菜谱一周内不准重样。每周五前确定下周菜谱,并报经采购人同意,根据菜谱进行加工。2.学生餐配送期间,乙方要保证学生午餐的供应。保证午餐时间时所送午餐温度适宜,饮食卫生。如果发生食物污染或食物中毒事件所有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乙方负责。1.配送午餐的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遇节假日以法定串休为准,每天11:40学生开餐,要求乙方必须在11:30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要根据学生数量及班级情况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进行给学生分餐,餐具由乙方提供并负责餐具回收和卫生保洁。第二条:服务要求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学校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供餐服务,在认真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小学供餐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规范:第四条餐食规范要求5.甘井子区教育局、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在教职员工及学生中调查饭菜质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乙方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直到满意为止。4.签订合同两天之内,乙方应单独为甲方全体师生买食品责任保险,食品责任险的受益人为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甲方师生不足1000人的,乙方保险额度不得低于500万。超过1000人不足1500人的,乙方保险额度不得低于700万,超过1000人不足1500人,保险额度不低于900万,2000人以上保险额度不得低于1200万。乙方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将保险合同正本文件送至甲方及区教育局备案。3.乙方要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操作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食品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方面损害的,乙方负全部责任。2.乙方要严格按照卫生及检疫部门对餐饮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新冠疫情期间,乙方必须按防疫部门及甲方要求对乙方工进行核酸检测并出具健康的检测报告。
6.推行营养食谱制度。乙方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配备专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定量适宜、结构合理、安全卫生、经济可口的每周带量供餐食谱,并提前在供餐学校公示。膳食营养计划和食谱应当保存一个学年。5.建立供餐信息反馈制度。每月10日前征求甲方、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加强成本核算,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诚信自律经营。4.预先做好供餐应急预案。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供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确保按时送达供餐。3.采取外供餐桶装运输到校,外供餐桶必须采取外观整洁、效果良好的保温装置,再进行二次分餐的方式,避免浪费发生。2.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食品包装明显位置注明配送单位、制作时间、保质期等内容,必要时注明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应配备使用具有保温设施的专用封闭车辆配送食品,每次运输食品前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不允许乙方在甲方学校走廊中放置午餐加热设施。1.保证送达学校的食品质量,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变质变味的,必须全部收回并销毁。乙方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并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在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柜(冰箱)内48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或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接受: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甲方按月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月月初支付上月的合同价款(每年寒暑假除外)。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同时向甲方出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
7.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食品安全事件;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6.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5.无正当理由出现2次供餐迟到15分钟以上的。4.在为学校供餐过程中发生转让、委托、转包、分包等行为,或擅自更换履约人、变更供餐生产地址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供餐服务合同规定行为的。3.降低供餐质量标准或随意变更供餐食谱被甲方及教育行政部门查实的。2.未按供餐服务合同约定建立相关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或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邮寄(EMS)之日,即为甲乙双方合同解除之日。12.供应商在中标后必须采用甘井子区教育局的大宗食品监管采购平台,对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产、调味品等各类大宗食品进行在线采购及管理,并实时进行数据更新上报。若中标供应商无法采用并配合本项服务要求,甲方可无条件进行解约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1.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甲方校址搬迁、开办新建食堂等不再采用供餐配送服务的,本合同可立即终止,双方发生的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且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10.乙方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引发负面社会舆论或社会影响的。9.乙方因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师生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公众性事件,造成社会舆论、社会影响恶劣的。8.乙方合同期间配餐制作场所达不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量化等级综合评定为“优秀”(即A)的。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师生膳食,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造成较大食品安全、卫生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人以上身体不适,或者出现中毒死亡病例;经市、区级政府、上级管理部门认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更为严重后果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等费用、赔偿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对甲方的违约金、赔偿损失费用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0%】的赔偿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甘井子区教育局做为学校上级管理部门,会不定期对学校师生按班级进行满意度测评抽查,若任意两次测评的满意度未达到85%,区教育局有权立即要求学校解除双方服务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每学期将对全校师生进行两次食堂口味满意度调查,首次满意度未达到85%则需要在一周内进行口味整改。未按时对甲方提出的菜品样式口味及安全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5%合同餐费作为处罚。第七条满意度条款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九条服务期限7、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如违反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0%】赔偿金。4.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给第三方,如转让,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0%】的赔偿金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乙方:公司联系人:身份证号:电话:甲方:学校联系人:身份证号:电话:第十条送达(通知)地址2、乙方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1、续签:本合同期满,双方如欲继续合作的,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区教育局、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甘井子区教育局确认备案。第十三条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XX学校和XX公司已明确知晓和了解《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小学校供餐服务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该办法发生冲突时,以该办法规定的为准。
注: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年月日年月日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报价文件【本】一、报价文件封面报价文件密封封面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手机: 文件开封时: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 |
说明 | 报价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报价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二、报价函格式二〇年月日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报价为:按实际结算。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我方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决定参与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文件份。
供应商代表签字: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我方报价文件、你方的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要求,而报价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作为供应商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7、我方承诺报价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成交结果无效,给其他供应商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6、我方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了磋商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被退还。5、服务期限:。
3、纸质报价文件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纸质报价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日期: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三、服务响应表4、纸质报价文件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内容 | 备注 |
服务内容及餐饮标准 | |||
供餐单位企业人员要求 | |||
餐食规范要求 | |||
其他要求 | |||
…… | |||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3.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内容由投标人填写,不允许机械复制,要明确服务内容,要对具体数值做出明确性响应;2.本表中填写的服务内容应与实际投标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注:1.参考规格在投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有明确规定;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3、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条款必须逐项填写。1、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内容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加“★”条款,但不仅限于“★”条款,投标单位可自行填写认为有必要的条款。注: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见格式三);供应商资格声明(见格式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格式一);以下文件请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五、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
特此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代理机构名称):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四);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辽宁省内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10000元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中央或其他省市的较大数额罚款数额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下述签字人知道,采购方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3)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2)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份副本,份。为响应你方年月日的(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服务要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公章) | |
名称: | 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 |
地址: | |
邮编: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电话: | 传真: |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报价文件中标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格式三:
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2)地址:传真:(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7)其他说明:(6)营业注册执照号:(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
(格式自拟)八、供餐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安全质量保障方案(格式自拟)七、安全质量保障方案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格式自拟)十、集体用餐配送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格式自拟)九、应急预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
本人签字:(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十一、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注:供餐场地须提供房产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网络地图的行车路线截图(需清晰显示供餐场地到达学校的公里数及行驶时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集体用餐配送方案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工作年限 | ||||||
健康证编号 | |||||||
证件证书 | |||||||
工作经验 | |||||||
项目名称 | 用餐单位 | 供餐人数 | 服务时间 | 备注 | |||
(二)餐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3.本表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及校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且要求定期体检及持证上岗。2.需附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日期:
序号 | 工作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健康证号 | 其他证件证书 |
1 | |||||||
2 | |||||||
3 | |||||||
… | |||||||
6.以上人员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及校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且要求定期体检及持证上岗。5.人员配置须合理、贴近实际且不得违反国家、省、市等有关政策规定。4.必须列明所有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分配情况。3.配送车辆驾驶员须提供驾驶证。2.需附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
十三、配送车辆情况3.按照文件要求列明设备配备,格式自拟。2.需附设备及机具发票或实物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十二、专用机具设备配备情况表
序号 | 设备及机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用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序号 | 车辆型号 | 品牌 | 购置日期 | 车牌号 | 驾驶员姓名 |
十四、类似项目业绩注: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的,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运输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图片等证明材料。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采购时间 | 供餐人数 | 金额 | 单位联系人电话 |
(二)一年内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承诺(格式自拟);(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上一年度等级为A级及以上且本年度动态等级为优秀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十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报请监管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注:1.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十七、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十六、其他文件和资料(五)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四)磋商文件中要求体现能力、信誉、业主评价意见的证明材料(如有)(三)一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舆情事件的承诺(格式自拟);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附件: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评标标准第六章评审标准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一)资格性评审表三、评审总得分的计算:分别计算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某一特定供应商的汇总得分,汇总得分取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按评审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二、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序号 | 审查内容 | 供应商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要求情况(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 |||
2 | 资质情况符合要求; | |||
2 | 磋商保证金缴纳符合要求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 |||
3 |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 | |||
4 | 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 | |||
5 | 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情况; |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日 期: |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报价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二)符合性评审表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序号 | 审查内容 | 供应商 | ||
1 | 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2 | 报价文件完整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 |||
3 | 报价文件签署情况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 |||
4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 |||
5 |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 |||
6 | 未发现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
7 | 未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实质性的要求; | |||
8 |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 日 期: |
3、如果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成交候选人:(1)技术部分得分高的;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合格的成交候选人;1、评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五)评分说明(三)详细评审表
分项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说明 |
技术 | 安全质量保障方案 | 20 | 1.安全质量保障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规范化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20-15分;2.安全质量保障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规范化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比较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4-8分;3.安全质量保障方案,针对性一般,能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7-1分。注:未提供此项得0分 |
技术 | 供餐服务方案 | 20 | 1.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供餐服务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完整性、严谨性,有相关的人员管理及培训制度,供餐服务模式成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情况等方面达到十分优秀标准,得20-15分;2.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供餐服务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完整性、严谨性,有相关的人员管理及培训制度,供餐服务模式较成熟,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情况等方面达到良好标准,得14-8分;3.投标人提供的供餐服务方案详实程度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7-1分。注:未提供此项得0分 |
技术 | 应急预案 | 19 | 1.投标人能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预案详细完善,层次清晰,针对性强,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9-16分;2.投标人能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预案较完善,层次较清晰,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5-10分;3.投标人能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预案水准一般,层次不够清晰,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9-1分。注:未提供此项得0分 |
技术 | 集体用餐配送方案 | 20 | 1.投标人的热食类食品制售能力强,配送方案科学合理,考虑采购人各方面需求,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投标人的供餐场地情况充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得20-15分;2.投标人具备热食类食品制售能力强,配送方案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投标人的供餐场地情况能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得14-8分;3. 投标人的热食类食品制售能力一般,配送方案一般,集体用餐配送方案一般,投标人的供餐场地情况基本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得7-1分。注:1.未提供此项得0分2.供餐场地须提供房产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网络地图的行车路线截图(需清晰显示供餐场地到达学校的公里数及行驶时间) |
技术 | 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 10 | 1.投标人提供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十分优秀,得10-7分;2.投标人提供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较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较好得4-6分;3.投标人提供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一般,得1-3分。注: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商务 | 设备配备 | 2 | 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室,得2分。注:须提供检测室图片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商务 | 车辆 | 5 | 每配备一辆符合食品运输标准的运输车辆(具有专用密闭食品运输保温容器),得1分,满分5分。注: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的,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运输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图片等证明材料。 |
商务 | 业绩 | 4 |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9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4分。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须体现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附件2.拟投入《甘井子区供餐单位采购项目》餐饮服务人员情况表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6、保密要求5、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4、供应商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磋商小组复核结果为准。(2)商务部分得分高的。
注:1.投标人应将拟投入《甘井子区供餐单位采购项目》餐饮服务人员情况表单独密封一份即可,并在信封上标明,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时,投标文件中的餐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学校名称/工作岗位/人员姓名 | 项目负责人 | 配送人员 | 驾驶员 |
1 | 大连市甘井子区锦华小学机场校区 | XXX | XXX/XXX/XXX | XXX/XXX/XXX |
2 | 大连市第二十八中学 | |||
3 | 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叶小学 | |||
4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方路小学 | |||
5 | 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小学 | |||
6 | 大连市甘井子区奥体第一中学 | |||
7 | 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小学大连湾校区 | |||
8 | 大连市甘井子区博知中学 | |||
9 | 大连市甘井子区松山小学 | |||
10 | 大连市博伦中学 | |||
11 | 大连市甘井子区知远小学 |
1.投标文件接收分两个会议室进行,投标单位到达指定地点后自行查询指引牌标记的标段,有序的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投报多个项目的自行安排好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人员数量,避免由于投标项目多递交文件时间不足。本次投标11所学校同时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不要离开学校,保持电话畅通。附件3.投标人告知书4.磋商当天,《甘井子区供餐单位采购项目》共计11所学校同时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投标人所配备的同一组餐饮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兼投不兼中,中标顺序按照学校就餐人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投标不同学校的餐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中任何一人(项目负责人除外)重复,则视为同一组餐饮服务人员重复。3.本表应按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应按投标所有学校配备的《餐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逐一填写餐饮服务人员姓名,未投标学校空格栏填写“/”。不得对本表删减或增加行数,不得修改排序。
7.投标人递交文件及投标地点在二楼会议室。6.二次报价结束后投标人即可离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公示结果,无须现场等待。如有需二次报价的其他学校请回休息室继续等待二次报价。5.评标期间严禁投标单位进行会外活动,更不得干扰评委的工作,一旦发现取消投标资格。4.评委评标时,除评委和监督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评标会场。3.递交文件结束并全部签字后,各授权委托人有序离现场、保持电话畅通,按工作人员指引均在一楼休息室等候二次报价,如中途离开会议现场影响二次报价,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排序靠后的学校投标人请耐心等待,开始二次报价前,采购代理人员会提前到休息室通知。2.接收投标文件的会议室,最多同时进入6家单位,不足6家依次替补。投标单位按工作人员指引排队等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拥挤,禁止吸烟,按疫情控制措施,保持安全距离。
13.坚持疫情常态化管理,配合校方做好登记、测温等手续,做好个人防护等工作。12.投标单位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停车问题。11.递交报价响应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10.递交报价响应文件的时间:2022年8月29日8点00分(北京时间)至2022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9.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评标现场。8.投标人执行校方管理制度保持卫生、保持肃静、不大声喧哗、不在走廊内流动,不在校园内吸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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