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无为县
信息时间: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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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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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 16: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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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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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13: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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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规告字〔2023〕4号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2023-8 |
无城镇泰山社区,即北门九亩冲地块 |
83072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8且>1.0 |
≤28% |
≥35% |
29900 |
15000 |
100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7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27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4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大厅,节假日不休息。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8时至2023年4月28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政府设定保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2023-8号地块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出让成交后一年内缴清。
(五)开竣工时间要求:
2023-8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
(六)2023-8号地块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房面积占总计容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6%),地块建筑高度:H≤60米(住宅)。
1、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建筑控制线。
2、平面布置应结合地形地貌及周边建筑情况,满足日照、消防、节能、环保等规范要求,项目整体建筑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注重景观设计效果:
(1)临北门外大街商业用房不得低于两层;
(2)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备注: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最小建筑控制线总长度);临北门外大街高层建筑面宽不大于50米,其他高层建筑面宽不大于55米;
(3)低层商业用房临路外立面应采用不低于真石漆标准的外墙立面材料,住宅外墙立面应采用真石漆;
(4)空调外挂机、太阳能等设备应作隐蔽处理且统一设计、安装;
(5)做好宗地四周及建筑轮廓线的亮化处理。
4、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5、建筑底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院落。
6、临北门外大街配建水冲式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管局。公厕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芜湖市公共厕所设计规范(试行)》等标准建设,达到二类(含)以上标准。
7、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建成后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安排使用。
8、规划限价住宅房126000㎡,限价住宅房仅供无城镇棚改居民持房票选购,不得对外销售。临路代建门面房35间(均为一层,临无纺路10间,临北门外大街25间),建成后政府回购。每间门面房为40㎡(±3%),高度不低于4.5米,宽度不少于4米。
9、限价住宅房销售平均价不得高于6050元/㎡,单套限价住宅房不得高于6450元/㎡。剩余住宅房由竞得人对外销售。代建门面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为12000元/㎡。
10、建设单位应按照市住建局和无城镇政府提供的限价房、代建门面房规模、户型、套数等要求或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位置、楼号、层数、户型面积、套数等指标,限价住宅房、代建门面房在施工质量、外立面、室外绿化景观等方面的建设标准应与市场销售房相一致,规划设计方案由市住建局、无城镇政府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履行报批程序。
11、限价住宅房和政府回购的门面房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6个月内全部建成交付,逾期竞得人按出让成交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12、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及设施、智能信报箱等。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
联系人:宋云清、陈 伟
联系电话:0553-2532780
开户名:无为市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
无为市农行营业部 账户:12-154001040015986
中行无为市支行 账户:185702608341
建行无为市支行 账户:34001777208050516860
无为工行凤河路支行 账户:1315070409024937157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20000108899810300000018
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 账户:1102401021000002752
无为市邮政储蓄银行 账户:100485573910016666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 账户:7010112010100250332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