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常州市公安局2025-2027年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74.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400-ctzb-d2024-0393
预算金额974.68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邵先生0519-81993183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婷
中标公司常州晋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74.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0-CTZB-D2024-0393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2025-2027年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龙、何碧漪、黄莉平、何丹、唐建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本项目一年服务费按上述标准的80%收取,金额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叁佰玖拾肆元整(¥2639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88号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19-81993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人:袁婷
联系电话:0519-81580101-6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婷
电话:0519-81580101-60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2025-2027年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常州晋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4113019709752 |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61号-1F | 9746800元 | 9746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常州市公安局2025-2027年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常州市公安局2025-2027年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秩序维护、环境管理、食堂餐饮服务等。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采购使用的品牌食用油、优质大米、放心猪肉、新鲜时蔬等食材,提出相关采购建议,确保原材料品质安全,并根据每日菜单所需精准采购,避免浪费。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三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对厨房、操作、备餐区、用餐区进行打扫;备齐回收区用品用具,垃圾存放桶、垃圾袋、餐具存放筐等;备齐清洁用品用具,洗涤液、消毒液、热水源、手套、毛巾、地拖等;每餐后及时处理厨卫垃圾,桶加盖、袋扎口,不堆积、不过夜,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鼠工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龙、何碧漪、黄莉平、何丹、唐建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本项目一年服务费按上述标准的80%收取,金额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叁佰玖拾肆元整(¥2639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88号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19-81993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人:袁婷
联系电话:0519-81580101-6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婷
电话:0519-81580101-601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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