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州至汕头
高速铁路(福建段)站前工程ZSZQSN标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4)-JTGSJCZX-WZCG-023
1.招标条件
1.1新建 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53号),国铁集团、福建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铁集团、福建省资本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50%,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50%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福建段)站前工程ZSZQSN标段项目经理部(竞标文件上可简称: 中铁二十四局漳汕高铁枢纽标项目部) 。本项目 粉煤灰、外加剂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正线工程 漳州站(含)至省界,里程范围为:DK274+731.94(福厦铁路里程)~DK277+423(福厦铁路里程)=DK0+000(漳汕高铁里程)~DK125+465(省界),正线长度127.456km。其中:⑴福厦铁路纳入漳汕高铁实施范围:DK274+731.94~ DK277+423.00(福厦铁路里程),正线长度2.691km;⑵漳汕高铁里程范围:DK277+423.00(福厦铁路里程)=DK0+000(漳汕高铁里程)~DK125+465,正线长度124.765km。
2.1.2.联络线工程 漳州上行联络线SXLZDK0+000-SXLZDK2+747.072,漳州下行联络线XXLYDK0+000-XXLYD1K3+293.947,合计单线长度6.041km。
2.1.3.相关工程 改扩建厦门北第二动车所、厦门存车场等相关工程。
2.1.4.与相邻项目工程界面的划分福厦铁路纳入漳汕高铁实施范围:DK274+731.94~DK277+423.00(福厦铁路里程),正线长度2.691km; ①DK274+731.94~DK276+234.075(福厦铁路里程)段,正线长度1.502km,福厦铁路只实施桥梁线下工程,本项目实施线上工程;②DK276+234.075~DK277+255.00(福厦铁路里程)段,正线长度1.021km,本项目实施全部工程;③DK277+255.00~DK277+423.00(福厦铁路里程)段,正线长度0.168km,福厦铁路只实施隧道线下工程,本项目实施线上工程。工程总投资138550 万元。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642日历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粉煤灰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风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风选生产的粉煤灰,且粉煤灰来源是通过超临界燃煤机组火力发电厂所生产的收尘粉煤原灰分选,不接受电厂原厂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粉煤灰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的相关要求。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度至少1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2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投标人或投标物资参与本次投标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
7、其他要求:
①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仅能授权一家投标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包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若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提供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函,同时提供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授权函或合同协议书),不接受转授;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外加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减水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速凝剂须具备年产2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具有外加剂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 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减水剂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相关要求。减水剂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3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投标人或投标物资参与本次投标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招标人所在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最新一期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
7、其他要求:
①报价要求:投标人减水剂投标含税到站单价不得高于2050元 /吨,否则其投标被否决。减水剂结算单价=中标单价*1.0%(招标要求掺量)/实际掺量;速凝剂结算单价=中标单价*7.0%(招标要求掺量)/实际掺量。
②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外加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包件。
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4000464706
5.3汇款要求: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例如:023+FMH-01),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6竞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5.7本次购买招标文件、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招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8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5月07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福建段)站前工程ZSZQSN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黄部长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259126914 联系方式:15260067303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13室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1-55930670
邮箱:104455242@qq.com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州至汕头
高速铁路(福建段)站前工程ZSZQSN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年04月15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漳州至汕头高速铁路 (福建段)站前工程ZSZQSN标段项目经理部
| 粉煤灰 | FMH-01 | 吨 | 49000 | 1000 | 10 |
2 | 外加剂 | WJJ-01 | 吨 | 1375 | 1000 | 5 | |
3 | 外加剂 | WJJ-02 | 吨 | 1375 | 1000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