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rzb-2023-184
预算金额73万元
招标公司岐山县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铭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82205893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0
公告正文
岐山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RZB-2023-184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移动式视频脑电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第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00 2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第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医用内窥镜 全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2(第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合同包3(第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完税证明:提供2022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2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7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3-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担保函;3-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3本项目不允许兼报两个标段及以上(含两个标段)。
合同包2(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完税证明:提供2022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2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7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3-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担保函;3-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3本项目不允许兼报两个标段及以上(含两个标段)。
合同包3(第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完税证明:提供2022年3月至今已缴纳的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2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7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3-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担保函;3-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再次分包。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3本项目不允许兼报两个标段及以上(含两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04日 至 2023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不见面开标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席位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发布公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岐山县医院
地址:岐山县城东关街19号
联系方式:0917-8211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铭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曲江新坐标(金田丰便利店生鲜超市二楼)
联系方式:1822058937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8220589376
陕西铭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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