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绿色功能性食品包装新材料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28716.7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716.7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绿色功能性食品包装新材料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12-511523-04-01-828802】FGQB-016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江安普拉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宜宾江安普拉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江安经济开发区,计划投资总额为76669万元。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江安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为95亩(待定)三类工业用地。本标段总建筑面积50261.24m?;建成投产主要用于生产:1、高透 PET、瓶口专用料、采血管专用料、环保催化剂 PET、高阻隔 PET 等,规划产能为 7 万吨/年,主要生产装备(线)为五釜工艺聚合装置+固相增粘功能性新材料柔性生产线,采用的主要生产工艺为合成改性功能性 PET 产品生产工艺,该工艺以 PTA 和乙二醇为主要原料,通过酯化和缩聚两大工序形成透明状态基础切片半成品,然后基础切片在固体状态下通过结晶、固相增粘后成为最终产品;2、食品级 RPET,规划产能为 3 万吨/年,主要生产装备(线)为熔融造粒工艺+固相增粘生产线,采用食品级 RPET 产品生产工艺:从上游企业购买消费市场回收、深度清洁的食品级 PET 瓶片碎片,通过熔融、造粒、干燥后形成基础切片半成品,然后基础切片在固体状态下通过结晶、固相增粘后最终达到食品级 RPET 产品;3、脱模母粒、阻隔母粒、抗菌PET、抗紫外 PET 等,规划产能为 0.5 万吨/年,主要生产装备为搬迁现有共混改性生产线,采用以 PET 为主要材料,添加相应助剂,通过熔融、造粒工艺、功能性母粒。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305日历天 。
  2.7标段投资额: 287167671.77 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业绩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类业绩(以上类别业绩各1个,共计2个;若为联合体投标,任一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可)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具有1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交工证书、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工程交接证书等证明资料),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5 00:00 至 2024-10-31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5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