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沛县段)养护项目
投标剩余时间17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0000010324760064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姚科长0516-89646390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代理联系人王春雷0516-857970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E4301000001032476006450
招标公告
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沛县段)养护项目
PX202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沛县段)养护项目 ,已由江苏省沛县公路管理站以沛路综[2024] 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沛县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江苏省沛县公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沛县段)养护项目,项目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日常维修,第二部分为日常保养,地点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境内,公路等级为一、二级公路,具体线路如下表:
路线编码
路线名称
路段起止名称
路段起止桩号
技术等级
养护里程
路线
路线
起点
止点
编号
名称
桩号
桩号
G518
日定线
沛县山东交界
拦湖坝东
296.271
296.496
二级
41.433
拦湖坝西
沛县杨屯镇16K
297.472
302.278
二级
沛县杨屯镇16K
沛县开发区许阁村
302.278
316.625
一级
沛县开发区许阁村
沛县沛城镇马庄村
316.625
321.127
一级
沛县沛城镇马庄村
济徐高速互通立交
321.127
337.846
一级
济徐高速互通立交
沛丰交界
337.846
338.68
一级
S253
郑沛龙线
沛县山东交界
沛县大屯镇邓楼村
0
17.939
一级
55.782
沛县大屯镇邓楼村
沛县沛城镇李庄村
17.939
27.561
一级
沛县沛城镇李庄村
沛县沛城镇孔庄村
27.561
31.55
一级
沛县沛城镇孔庄村
沛铜交界
31.55
55.782
一级
S272
大五线
S253线
沛县五段镇龙塘村
0
28.919
一级
28.919
S322
徐丰线
铜沛交界
敬安镇
56.552
62.249
一级
23.207
敬安镇
丰县范楼
62.249
70
一级
丰县范楼
沛丰交界
70
79.759
一级
S427
济徐高速沛县南互通连接线
S272线
S253线与S427东平交点
0
4.093
一级
4.093
沛县沛城镇孔庄村
沛县沛城镇马庄村
4.729
9.846
一级
5.117
沛县张寨镇李庙村
S322线
20.123
32.515
二级
12.392
总计(KM):
170.943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施工标段,即PX2025标段;
第一部分日常维修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及沿线设施、绿化等附属工程的养护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及相关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具体以路况实际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应满足公路污染防控治理要求;
第二部分日常保养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包括不限于)公路路基、路面、桥涵、绿化、附属设施(石材、真石漆、隔离护栏等)日常保养,桥梁经常检查,公路技术状况检查评定,日常巡查,更新基础数据库(桥梁管理系统、养护管理系统、路况评定系统、年报系统等基础数据的收集维护),相关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泵站日常养护,工区运行、维护,公路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公路应急抢修、污染防治,日常保洁、数字化城管、沿线装饰及“12345”等反馈工单的处置、影响行车安全的隐患(井盖、雨水篦子等)、防汛与防滑扫雪等应急处置和临时安排的其他养护任务等。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应满足公路污染防控治理要求。
2.3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161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日常维修约850万元;第二部分日常保养约760万元。
2.4项目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1月25日开始,于2025年12月31日前截止,计划工期约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①具有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证书;
②具有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具有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或以上级别。无评定等级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B级确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以联合体所有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信用等级相同时以评定分值较低的为准。
3.1.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施工。
3.1.3项目经理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牵头人):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公路工程(含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1.4项目总工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牵头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竣工时间为准)以来, 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公路工程(含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沛县公路管理站 
地    址:沛县沛城镇迎宾大道6号    
邮政编码:221000                
联 系 人:姚科长                  
电    话:0516-89646390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联系人:王春雷、刘樊程
电话:0516-85797030、18811939592
电子邮件:xzjty_jyb@163.com
                                       
8.其他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注:第三十三条 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5、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0日,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 上午9:30。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 上午9:30,截止时间为 2025年1月20日 上午10:3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9、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10、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腾讯会议号: 840 268 149
11、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2024年12月29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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