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1-440100-04-01-824247
预算金额181.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4
公告正文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越秀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投资项目代码 2201-440100-04-01-824247
投资项目名称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越秀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越秀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西濠涌流域
资金来源 市、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市财政资金出资95%,区财政资金出资5%
招标范围及规模 西濠涌清污分流工程(越秀段)新建 DN200-DN1350污水管约49.288千米(含压力钢管),新建 DN200-DN1200雨水管渠约5.339千米、新建污水提升泵井4座(最大规模为70000立方米/天)以及新建雨水提升泵井3座(最大规模为14688立方米/天)。
招标内容 (1)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及甲方要求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2)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主要包括,1)投资控制;2)施工图预算审核;3)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4)计量支付审核;5)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6)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二类费用审核;7)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8)委托合同价格审核;9)送审结算初步审核;10)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
工期(交货期) 自收到招标人通知开始之日起至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81.5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咨询成果证明文件。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若咨询合同或咨询成果证明文件不能体现排水内容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业绩时间以咨询成果文件为准,若咨询成果文件没体现时间,则以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为准。
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
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 1 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咨询成果证明文件。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若咨询合同或咨询成果证明文件不能体现排水内容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业绩时间以咨询成果文件为准,若咨询成果文件没体现时间,则以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为准。
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
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6月14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4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4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ggzy.g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4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766882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联系电话 020-3766882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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