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崇武古城保护与活化项目(西门—南门)内环城路整治市政工程劳务分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hhacg202304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招标联系人小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何1825025500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崇武古城保护与活化项目(西门—南门)内环城路整治市政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61-1#401室(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HACG2023042
项目名称:崇武古城保护与活化项目(西门—南门)内环城路整治市政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后,接到采购人的书面或传真的开工通知后 60 个日历日内项目整体施工完毕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劳务资质;(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书面承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61-1#401室(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61-1#401室(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惠安县君临世纪小区21号
联系方式:小庄15280889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后堂新村中艺雕刻旁61-1#401室
联系方式:小何18250255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
电 话: 18250255004
崇武古城保护与活化项目(西门—南门)内环城路整治市政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61-1#401室(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HACG2023042
项目名称:崇武古城保护与活化项目(西门—南门)内环城路整治市政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位 | 数量 | 允许进口 | 投标保证金 | 主要技术参数 | |
1 | 1-1 | 崇武古城保护与活化项目(西门—南门)内环城路整治市政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 项 | 1 | 否 | 60000 |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后,接到采购人的书面或传真的开工通知后 60 个日历日内项目整体施工完毕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劳务资质;(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声明);(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书面承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61-1#401室(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61-1#401室(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惠安县君临世纪小区21号
联系方式:小庄15280889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后堂新村中艺雕刻旁61-1#401室
联系方式:小何18250255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
电 话: 1825025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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