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大丰港经济开发区15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工程承包人。
二、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投标(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港经济开发区15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编号:DFGC20180407。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内容的设计、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招标人的验收。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2日,且必须确保项目在2018年12月26日前并网发电。工期要求中,55日历天及2018年12月26日并网发电先到日期为准。
投标人中标后应投入充足的资金、人力、机械设备,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并网手续,如逾期造成电价损失,则按未来20年电价损失总额的50%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4)建设规模:约8400万元。
(5)工程地点:大丰港经济开发区。
(6)质量要求:设计与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一次性达标并网成功。
(7)资金来源:自筹。
五、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估算额如下: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估算额 |
1 |
大丰港经济开发区15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大丰港经济开发区15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计(不含初步设计、接入设计)、施工(包含接入系统施工,其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市政、道路、围墙、路灯、绿化、监控系统(含机房及其配套设备)、升压站等)和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检测、调试、培训、保修及其伴随服务,三年运行与维护、全权负责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及验收、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整套启动验收等手续办理),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设计图纸,并完成相关施工、安装、调试直至并网发电,招标人对招标范围有适当调整的权利。 |
8400万元 |
备注:
1、建设规模初定15.63MW,投标人统一按15.63MW进行报价,实际装机容量以最终设计成果为准,最终(合同签订价与竣工结算价)工程造价按照实际容量并结合每MW成本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如因招标人原因调整装机容量,大于15.63M则同比例上浮,小于15.63M则同比例下浮。如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大于15.63M则招标人受益,小于15.63M则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到位。中标后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设计图纸,以便招标人根据实际容量签订合同。
2、根据本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意见,招标人对本项目接入系统提供2种方案,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1种接入系统方案,具体详见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意见文件。
投标人无论选择何种接入系统方案,中标后须自行协调对接相关各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必须确保项目在2018年12月26日前并网发电。且投标人应将接入系统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类设计类资质或施工类资质中任意一项:
设计类: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类: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协议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体10MW以上(含10MW)地面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
投标时至少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协议)原件, 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指标,投标人投标时还须提供能够反映上述指标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投标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无歧义,如因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全面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下类设计类资质或施工类资质中任意一项:
设计类:如投标申请人为设计类资质,则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气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施工类:如投标申请人为施工类资质,则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②施工类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类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类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类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施工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
(3)有效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需);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从2018年4月-2018年9月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印有社保部门的电子专用章打印件;
(5)项目组组成人员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
(6)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3日18时前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
(2)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三天前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3209820531010000078751,联系电话:0515-8392704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或 登录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西环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国投大厦
联 系 人:刘志一 联系电话:0515-80552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周新扬 联系电话:13921873690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