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国固定光电防护信号设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国固定光电防护信号设备采购
采购单位:
宁国项目部
发布时间:
2024-10-09 16:0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0-14 13:30
招标方联系人:
杨峰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636619330
监督方联系人:
刘标
监督方联系电话:
15580902616
交货方式:
货到验收
收货人:
杨峰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63661933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最高支付至单月租赁费结算金额的60%,合同履行完毕签订合同封账协议后当年最高付至租赁费结算金额的75%,剩余25%分三年付清(签订封账协议后次年付10%,第三年付10%,第四年付5%)
结算方式:
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7日内提交给甲方
发票抬头: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路桥分公司
税号:
91430100MA4L80Q96H
其他说明事项:
请详见技术规格要求附件
采购单位:
宁国项目部
发布时间:
2024-10-09 16:0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0-14 13:30
招标方联系人:
杨峰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636619330
监督方联系人:
刘标
监督方联系电话:
15580902616
交货方式:
货到验收
收货人:
杨峰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63661933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最高支付至单月租赁费结算金额的60%,合同履行完毕签订合同封账协议后当年最高付至租赁费结算金额的75%,剩余25%分三年付清(签订封账协议后次年付10%,第三年付10%,第四年付5%)
结算方式:
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7日内提交给甲方
发票抬头: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路桥分公司
税号:
91430100MA4L80Q96H
其他说明事项:
请详见技术规格要求附件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
1 | 3019024000001 | 信号光电转换设备 | - | 1.0 | 套 | 固定式光电防护信号设备 | 华东区-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中铁六局集团宁国改线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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