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拜城县大桥乡中心小学安装护眼灯竞价公告
金额
6.5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72129762954
预算金额6.58万元
招标联系人-180949588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拜城县大桥乡中心小学安装护眼灯 

 项目编号:6202407212976295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肉孜·吐逊  1809495883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7-21 12:55  -  2024-07-24 20:00 

 采购单位:拜城县大桥乡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吸顶灯(拜城县大桥乡中心小学安装护眼灯)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吸顶灯; 采购人需求描述:必须公正公平竞标,不得串标、恶性竞标、陪标等违规行为。带安装。;

次要参数要求:详见清单:详见清单;
1批 65800.00 -
 
 买家留言:必须公正公平竞标,不得串标、恶性竞标、陪标等违规行为。带安装。
详附件。
 

 附件: 响应附件材料模板.docx
大桥乡中心护眼灯预算清单(在线询价).xlsx
 

 响应附件要求: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方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若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不得投标(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方网上自行打印(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5)投标方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6)须上传类似业绩(政府采购的提供合同、成交(中标)通知书,非政府采购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 (7)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 (8)报价一览表; (9)企业诚信及相关承诺函; (10)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中小企业声明函;(13)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14)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上述的部分上传材料由采购方提供模板,语句要通顺,不能出现错别字。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供应商响应附件中),如果上传资料不完整、不全、不清晰、模糊、未加盖公章的一律视为未响应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1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大桥乡 拜城县大桥乡中心小学(王春香书记)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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