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拍摄银川交警宣传片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jyc-cg(2023)-0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路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丁予151218179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拍摄银川交警宣传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YC-CG(2023)-015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拍摄银川交警宣传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方式:电子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联系方式:路科长 13895675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去9号楼5层
联系方式:张丁予 15121817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丁予
电 话: 15121817940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拍摄银川交警宣传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YC-CG(2023)-015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拍摄银川交警宣传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方式:电子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联系方式:路科长 13895675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去9号楼5层
联系方式:张丁予 15121817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丁予
电 话: 1512181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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