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4.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路灯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工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路灯改造工程。
2、工程实施地点:江都区宜陵镇焦庄社区。
3、工程规模及标准:焦庄社区10个组,安装改造LED路灯共计240套,其中拆旧路灯220套,8米高水泥电线杆15根;更换路灯架空线路约11556m。具体内容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30日历天。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扬州市江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最高限价
本工程预算价为249573.50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4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0%,待质保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工程保修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五、结算方式
固定总价结算方式。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2023年9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6、单位、集体投标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不属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8、投标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2023年9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八、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都支行;银行账号:32050174773600000259)。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向到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金、电汇),无需入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缴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还。
十一、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3日。
2、投标申请人应于2023年11月3日14:30-17:00至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86号中海金钻7楼),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十二、招标文件发售
1、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于2023年11月3日17时00分前至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86号中海金钻7楼)购买招标文件。
2、资料费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综合执法中心)
十四、其他事宜
1、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3、任何原因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中标,资料费不退还。
4、投标人可参加2023年江都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所有工程的投标,但在全区最多只能中5个工程且每个镇最多只能中2个工程。(按开标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在同一个镇投中2个工程,则在该镇其他工程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在全区合计投中5个工程,则在其他工程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
5、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名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14-86884568
招标人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813138259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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