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朝阳乡团林子村文化广场硬化工程,以朝府农工审字〔2020〕7号审核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惠市朝阳乡团林子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德惠市朝阳乡团林子村文化广场硬化工程。
2、建设规模:(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0月7日,工期30日历天。
6、工程建设地点为:朝阳乡团林子村 。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资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德惠市朝阳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获得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获得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每标段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由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存入德惠市朝阳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账户,账号0710327010000002011020,开户行:吉林德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不接受其他方式存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德惠市朝阳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德惠市人民政府网、乡镇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朝阳乡团林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德惠市朝阳乡团林子村。
联系人:张运波。
电话:13384471666。
招标代理机构:德惠市朝阳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德惠市朝阳乡街道。
联系人:苏伟。
电话:1375624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