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20.63万元
招标联系人仲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杭州湾大道新浦桥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州湾大道新浦桥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9-330481-04-01-70846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湾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湾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杭州湾大道新浦桥提升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820.63万元,工程概算约820.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718.25万元,建设规模:桥梁采用3x16m 简支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士空心板,三孔一联,桥面连续。桥梁在平面上位于直线上,与道路正交桥梁横向宽度53m,其中人行道宽度(含护栏)3.3m,非机动车道5.5m,机非分带3m,车行道15m(含3m展宽),中央绿化带5m。 现状桥梁长度为48.54m,三跨16m,属于中桥。现状桥梁下部结构保留利用,桥墩盖梁、挡块局部位置改造,并针对检测报告中提出的桥梁下部结构病害问题进行修复。配合新桥面板对支座垫石、桥合顶和盖梁挡块等小部件进行必要的调整。 原形搭板保留。对桥梁支座进行更换处理。桥面系附属结构重新浇筑安装,包括栏杆、桥面泄水管及伸缩缝及桥面铺装等,由于梁板需进行更换调整,桥面系附属结构更换支座钢板;人行道铺装及人行道地梁重新浇筑铺设,人行道板重新安装,护栏重新安装。台后搭板利用,搭板铺装层及与两侧道路交叉口范围内沥青层与道路路面结构沥青街接重新铺设。桥梁下部结构利用,对现有缝进行注浆及封闭处理,主线桥部分挡块结合梁板横断面布置凿除重新浇筑。道路部分:本次道路工程实施范围为杭州湾大道采宝路至六平路段,本次由于新浦桥改造桥梁梁板抬高为接顺道路两侧交叉口,需对改造范围内道路沥青面层铣刨重铺,桥台衔接段采用粗粒式沥青混凝土调平,本次道路衔接过渡段仅对现状道路沥青面层铣刨,不对老路基层进行调整。道路采用四幅路双向六车道规模布置,路面采用沥青路面结构。西起采宝路,起点桩号K3+121.282,东至六平路,终点桩号K3+247.457,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
 2.2招标范围:杭州湾大道新浦桥提升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718.2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竣工的市政工程(须包含一座及以上桥梁或单独市政桥梁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500万元及以上),(2019年1月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R其他: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准时参
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 条规定。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自2020-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①上述3.9-3.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上午09:00时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湾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9楼                  
联系人:仲先生                          联 系 人:施先生
电  话:0573-87958536                   电    话:0573-87227307 13586336238
传  真: /                              传    真: /
 
 
2023-**-**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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