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司法局接待受理中心及门卫室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96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x2023-060
预算金额29.96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市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马华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健0431-81336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长春市司法局接待受理中心及门卫室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CZX2023-06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司法局接待受理中心及门卫室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299,692.00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司法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司法局接待受理中心及门卫室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司法局接待受理中心及门卫室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1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7室
七、其他
长春市司法局接待受理中心及门卫室改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司法局接待受理中心及门卫室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ZX2023-060;
2、项目名称:长春市司法局接待受理中心及门卫室改造;
3、预算金额:299,692.00元;
4、最高限价:299,692.00元;
5、采购需求(建设内容): 接待受理中心及门卫室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建设地点:长春市司法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 6399 号);
7、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财务核算规范,须提供近3年(2020-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时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中国
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及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y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
6、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拟投入的管理人员需在吉
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备案可查)。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
室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2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7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司法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 号
联系人:马华
联系方式:18844086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 室
项目联系人:曹健
联系方式:0431-813369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司法局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 6399 号
联系人:马华
电 话:18844086156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
联系人: 曹健
电 话: 0431-8133699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戊〈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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