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s20230413fjsz10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瑞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雪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6
公告正文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一南关区2023 年小区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30413FJSZ10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一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
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877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北郊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4项,其中:①南湖02汇
水区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②南湖07
小区分流改造工程(47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③南湖08小区分流改造工程(2个小
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④南湖09小区分流改造工程(15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一南关区2023 年小区雨
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一南关区2023 年小区雨
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
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
以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专业(分项)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市政
cs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和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本项目其他勘察人员为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人,设计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职称7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
险缴纳相关证明,且网上可查(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
得更换。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本省
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
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
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
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
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一项类似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可以是既包括勘察业缋也包括设计业绩的同一工程,也
可以是包括勘查业绩和设计业绩的不同工程。一项勘察业绩和一项设计业绩合计视为一个有
效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20 年至2021
年(成立日期在2020 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 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
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
头人应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
段中的投标。联合休成员须提供联合休协议,并明确联合休牵头人及分工,由牵头公司联合
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cs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
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一南关区2023 年小区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253号、
【20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市财政资金,项目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一南关区2023年
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规模:为北郊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4项,其中:①南湖
02汇水区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②南
湖07小区分流改造工程(47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③南湖08小区分流改造工程(2
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④南湖09小区分流改造工程(15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2.3 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基坑支护及降水措施、项目勘
察设计阶段航拍图(不另计费)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本项目排迁方案及征地边界图
cs
(包含水久征地和临时征地边界)、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其中施工图设计不
包含产业提升配套工程及公用管线工程、规划总平图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相关设
计文件、后续设计服务等。
2.4工程投资金额:9087.7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6服务周期:勘察周期:自中标之日起5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初勘),取得初步设计
审批后7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详勘),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
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
2.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
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
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
以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专业(分项)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市政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和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本项目其他勘察人员为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人,设计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职称7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
险缴纳相关证明,且网上可查(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
得更换。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本省
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
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
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
cs
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缋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一项类似项目勘察和设计业绩,可以是既包括勘察业绩也包括设计业缋的同一工程,也
可以是包括勘查业绩和设计业绩的不同工程。一项勘察业绩和一项设计业绩合计视为一个有
效业缋。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20年至2021
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
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
头人应为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
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由牵头公司联合
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
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
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cs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
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己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
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问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6日上午10:00时,地
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
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
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6.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9.1】)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
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
cs
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
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
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
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
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
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
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
文件。
6.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
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
联系人:何瑞
联系电话:0431-819666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亚泰广场A1902
联系人:张雪
电话: 18143009916
cs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力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饯索举报力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0120.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竹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力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 号
联系人:何瑞
电 话:0431-819666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亚泰广场A1902
联系人: 张霄
电 话: 1814300991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cs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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