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沅陵县五强溪集镇亮化工程
金额
96.6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沅财采计202310028
预算金额96.62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玉霞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女士186745853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沅陵县五强溪集镇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沅陵县五强溪集镇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沅陵县五强溪镇人民政府的 沅陵县五强溪集镇亮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沅陵县五强溪集镇亮化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310028

3、委托代理编号:HHCD-2023CG-66

4、采购项目预算:966238.5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服务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沅陵县五强溪集镇亮化工程

沅陵县五强溪集镇亮化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966238.54元

966238.54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承诺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岗位人员近三个月社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年  11 月  6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沅陵县星程大厦2单元14楼1404室)

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两份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提供“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4、提供“附件二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1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沅陵县星程大厦2单元14楼1404室)

七、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沅陵县五强溪镇人民政府

    址:沅陵县五强溪镇人民政府

     人:田玉霞

联系方式:18188986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沅陵县星程大厦2单元14楼1404室

人:龚女士

联系方式:18674585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玉霞

电  话:18188986857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___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期:                                      期: 

    注册资本:                                    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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