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至涪陵铁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sy2023ztww0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曹文杰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珊027-51184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TSY2023ZTWW017
一、招标条件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承担新建宜昌至涪陵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宜涪铁路”)勘察设计项目,受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来函委托,要求加快开展宜昌至涪陵铁路等四个项目可研、初设阶段前置要件相关专题工作。根据业主相关要求,招标人拟对宜昌至涪陵铁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宜涪铁路是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湖北省和重庆市境内,线路东起湖北省宜昌市,向西经湖北省长阳、五峰、鹤峰、恩施、利川,重庆市石柱、丰都等县市,终至重庆市涪陵区,新建正线长度464.553km。我院承担的设计范围为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五峰(不含)至恩施南(含)段位于湖北省西南部,线路东起自宜昌市五峰县,向西经恩施州鹤峰县,终至恩施市,正线长169.05 km,设计速度目标值350km/h。
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正线长169.05km,新建线路设桥梁51座16.856km、隧道38座146.542km,桥隧占96.66%;本段共设4座车站:五峰西站、鹤峰站、木栗站(越行站)、恩施南站,平均站间距42.3km。
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跨越清江(两次)、忠建河共计3条通航河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应当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跨越清江(两次)、忠建河共计3条通航河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需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收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所必要的基础资料,如桥梁工程上下游河段现场有关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并进行现状调查;
2)收集、测量跨河桥梁工程区域水下地形、流速流向、航迹线观测资料;
3)调查大桥桥区的通航环境,对大桥选址合理性进行评价;
4)采用合适的方法和计算工况,分析论证本工程与通航有关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包含有:研究分析水道河床冲淤状况、推算最高及最低通航水位、计算确定大桥的净空尺度、研究通航孔桥墩的布置型式等;
5)分析本工程对航道条件、通航安全、港口及航运发展的影响分析,提出减小或者消除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措施、以及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的保障措施;
6)严格按照《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跨越和穿越航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JTS120-1-2018)编制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7)组织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并取得航道管理机构对跨清江、忠建河设计方案的批复(文)。
四、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方案获得交通部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止。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日历天)内须提交成果文件。
五、服务地点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中备案,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是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科研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科研机构。
3.投标人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盖有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独立承担完成过铁(公)路跨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类似项目。
4.项目团队最低人数要求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运专业副高级(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当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时,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合同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现场登记领取、远程获取。
方式一:现场登记领取
请于2023年8月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铁四院2号楼535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二:远程获取
请于2023年8月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电邮至tsyzjzx@crfsdi.com,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资料审查通过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中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的准确性。
2.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户名: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42001237036053001690
注:采用电汇转账方式,如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对公转账,并将开票信息、项目名称、开票金额、联系人(包括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单独电邮至tsyzjzx@crfsdi.com。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00分。
4.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5.开标方式:采用网络视频开标。
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00分前送达或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收件人:陈珊,联系电话:027-51184332。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充分考虑途中运输、快递收取等时间。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需通过网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视频验证身份。网上视频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微信群模式。投标人须在视频设备(带摄像头的手机、电脑)上提前安装调试软件《腾讯会议》《微信》,提前准备打印机及扫描仪,并熟悉相关操作;确保网络畅通,按时参加视频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fsdi.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 系 人: 曹文杰
联系电话: 027-51185708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 系 人: 陈珊
联系电话: 027-51184332 027-51186782 027-51185122
传 真: 027-51156715
电子邮件: tsyzjzx@crfsdi.com
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docxZT017宜昌至涪陵铁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招标公告.pdf详情请下载附件!
一、招标条件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承担新建宜昌至涪陵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宜涪铁路”)勘察设计项目,受长江沿岸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来函委托,要求加快开展宜昌至涪陵铁路等四个项目可研、初设阶段前置要件相关专题工作。根据业主相关要求,招标人拟对宜昌至涪陵铁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宜涪铁路是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湖北省和重庆市境内,线路东起湖北省宜昌市,向西经湖北省长阳、五峰、鹤峰、恩施、利川,重庆市石柱、丰都等县市,终至重庆市涪陵区,新建正线长度464.553km。我院承担的设计范围为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五峰(不含)至恩施南(含)段位于湖北省西南部,线路东起自宜昌市五峰县,向西经恩施州鹤峰县,终至恩施市,正线长169.05 km,设计速度目标值350km/h。
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正线长169.05km,新建线路设桥梁51座16.856km、隧道38座146.542km,桥隧占96.66%;本段共设4座车站:五峰西站、鹤峰站、木栗站(越行站)、恩施南站,平均站间距42.3km。
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跨越清江(两次)、忠建河共计3条通航河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应当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宜涪铁路五峰(不含)至恩施段(含),跨越清江(两次)、忠建河共计3条通航河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需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收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所必要的基础资料,如桥梁工程上下游河段现场有关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并进行现状调查;
2)收集、测量跨河桥梁工程区域水下地形、流速流向、航迹线观测资料;
3)调查大桥桥区的通航环境,对大桥选址合理性进行评价;
4)采用合适的方法和计算工况,分析论证本工程与通航有关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包含有:研究分析水道河床冲淤状况、推算最高及最低通航水位、计算确定大桥的净空尺度、研究通航孔桥墩的布置型式等;
5)分析本工程对航道条件、通航安全、港口及航运发展的影响分析,提出减小或者消除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措施、以及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的保障措施;
6)严格按照《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跨越和穿越航道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JTS120-1-2018)编制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7)组织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并取得航道管理机构对跨清江、忠建河设计方案的批复(文)。
四、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方案获得交通部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止。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日历天)内须提交成果文件。
五、服务地点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中备案,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是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科研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科研机构。
3.投标人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盖有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独立承担完成过铁(公)路跨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类似项目。
4.项目团队最低人数要求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运专业副高级(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当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时,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合同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现场登记领取、远程获取。
方式一:现场登记领取
请于2023年8月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铁四院2号楼535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二:远程获取
请于2023年8月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电邮至tsyzjzx@crfsdi.com,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资料审查通过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中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的准确性。
2.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户名: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42001237036053001690
注:采用电汇转账方式,如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对公转账,并将开票信息、项目名称、开票金额、联系人(包括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单独电邮至tsyzjzx@crfsdi.com。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00分。
4.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5.开标方式:采用网络视频开标。
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09时00分前送达或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收件人:陈珊,联系电话:027-51184332。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充分考虑途中运输、快递收取等时间。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需通过网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视频验证身份。网上视频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微信群模式。投标人须在视频设备(带摄像头的手机、电脑)上提前安装调试软件《腾讯会议》《微信》,提前准备打印机及扫描仪,并熟悉相关操作;确保网络畅通,按时参加视频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fsdi.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 系 人: 曹文杰
联系电话: 027-51185708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铁四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 系 人: 陈珊
联系电话: 027-51184332 027-51186782 027-51185122
传 真: 027-51156715
电子邮件: tsyzjzx@crfsd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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