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沙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7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股份试制车间南侧绿地建设室外临时停车场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位于长城汽车股份园区试制车间南侧绿地区域改造成临时室外停车场。
三、技术要求
1.地面改造: 
①施工区域面积约1000平方米,将表层绿地草坪铲除,保持原树木不动,清理的部分土方由乙方运至三部试车场加油站处填坑并整平,需要约5立方,剩余土方的由厂家清运处理。 
②清除松土,下挖至坚实土层并夯实,保证地面平整干净,整体铺设三七灰土,( 1立方米的三七灰土中,白灰(生石灰粉)含量24%±3%;定额用量: 石灰0.51912吨,黏土1.22306吨),搅拌均匀且压实,压实厚度不低于20cm,(三七灰土层不定位置取样三处,测量夯实厚度,测量现场由甲方人员负责和需求部门人员现场监督)面层铺设铣刨料并压实厚度:5cm±0.5,标高与南侧路牙石持平。 
③东西两侧出入口处用水泥做斜坡处理。 
④整体区域做南高北低(坡度2%),在试制车间散水侧做U型水泥排水沟(规格:宽300mm深200mm),雨水篦子选用水泥材质,用于雨水引流(引水沟需避开出入口位置)。 
⑤现场有22个喷淋头需要拆除,用丝堵进行封堵,拆下的喷淋头由甲方保管。 
⑥2个消防井盖更换为承重井盖。 
⑦图中A点为化粪池,占地约30平,需安装围挡进行防护(护栏样式参照园区燃气井护栏),该区域不需要压实,铺上灰土保持地面整体一致即可。 
2.设置围挡:
区域四周,搭建2m高复合板围挡(蓝色),两个出入口处设置物流门(宽度不小于6m)(门样式参照场地西南侧现有围挡门其材质及规格保持相同)并安装门锁。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正规的营业执照(市场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及时)。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无。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23: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沙沙:18633299669/0312-2197904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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