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鞍山市】 园林大道、千山中路改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增设交通标志工程
金额
60.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301201701052358
预算金额60.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石峰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0301201701052358
工程名称 园林大道、千山中路改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增设交通标志工程
建设单位 鞍山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鞍山市 建设地点 园林大道、千山中路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园林大道、千山中路改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增设交通标志工程 鞍山路远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604000.0000 0.00 0.00 其他项目;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鞍山路远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604000.00
第二名 鞍山腾达交通设施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604150.00
第三名 沈阳天久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石峰 604500.0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1月1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16日
填报单位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1月13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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