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1条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布第0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及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若修改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修改的内容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账号的修改
招标公告第5.3款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账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账号:“1806190104001182200100001037”修改为:“180619010400118220010001037”。
二、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的答复
问题1:招标文件附录3,业绩最低要求: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 5 年)内,具有 1 个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施工业绩(可在不同合同中满足): (1)完成过 1 个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800 m2 的新建(或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完成过 1 个经交 (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大修或中修)项目(工程内容需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请明示是否可在两个不同的合同中满足。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本项目业绩要求为房建业绩,房建业绩不一定上了全国公路建设监管系统,房建业绩证明资料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复: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第3.5.3款。
问题3:本项目主要为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及总工B证要求为交安B证是否有误,建安B证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第1.4.1款。
因本次补遗书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各潜在投标人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