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稀贵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提升项目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稀贵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提升项目工程施工 重新招标
0535-6666368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稀贵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提升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技术负责人:
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
0535-6666368
说明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开评标现场人员聚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
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全面推进网上“不见面开标”系
统应用,要求潜在投标人上网操作使用该系统参加开评标活动,开标现场不允许
潜在投标人到现场!
投标单位须熟练使用系统、并安装好应用软件,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如因
投标单位操作失误、投标单位电脑出现故障、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其他问
题导致投标单位废标的,责任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
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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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0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31
第六章图纸····························································································138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0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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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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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稀贵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提升项目
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牟招标【万信】工程2022102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稀贵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提升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山东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山东省建设项目
备案证明(2112-370612-07-02-6954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恒邦
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厂
区内。
2.2建设规模:项目利用原有厂房改造并扩建金银铂钯精炼车间,扩建部分建筑面积
13878平方米。购置真空蒸馏炉、反应釜、自动浇铸机、高效银电解槽等设备446台(套),
对原生产线进行改造,项目建成后年产黄金171吨、白银3182吨并综合回收铂、钯、铋、
锑、硒、碲等小金属。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3天内组织进场,10个月内竣工。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计划投资额:约人民币450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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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日08:30至2023年2月7日17:00(北
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
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保证金缴纳账号,并妥善保
存“保证金虚拟账号凭证”。具体操作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烟台市工程
建设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未办理CA的投标人,请联系青岛
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2日09:00,
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平分中心第2开标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
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
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
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
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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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
邮编:264109
联系人:徐辉
电话:0535-4631041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555号华润中心B座11层
邮编:264000
联系人:贾倩倩
电话:0535-6666368
传真:/
电子邮件:ytwanxin@163.com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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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联系人:徐辉电话:0535-4631041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555号华润中心B座11层联系人:贾倩倩电话:0535-6666368电子邮件:ytwanxin@163.com |
1.1.4 | 项目名称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稀贵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提升项目工程施工 |
1.1.5 | 建设地点 | 位于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1.2.1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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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3天内组织进场,10个月内竣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关于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他要求:拟投入项目部人员至少7人;注:①含7人,其中必须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项目部其他人员及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自行配备(可兼职,若有)。②项目部人员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以投标人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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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日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日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内容及分包企业须经招标人同意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澄清文件及补充文件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给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项权利,此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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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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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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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本项目不适用)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
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3、其他
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
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
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10.1.2项定义的范围填写。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
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说明:“主要人员简历表”同本章附件七项目管理机构之(二)。未进行资格预审但本章“项目
管理机构”已有本表内容的,无需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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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标现场公示信息表
稀贵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提升项目工程施工
开标现场公示信息表
资格审查材料 | 资格审查材料 | 资格审查材料 | 资格审查材料 | 资格审查材料 | 资格审查材料 | 资格审查材料 | 资格审查材料 |
序号 | 公示项 | 详细内容 | 详细内容 | 详细内容 | 详细内容 | 详细内容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是/否)提供 | (是/否)提供 | (是/否)提供 | (是/否)提供 | (是/否)提供 | |
2 | 企业资质 | (是/否)提供资质级(是/否)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是/否)提供资质级(是/否)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是/否)提供资质级(是/否)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是/否)提供资质级(是/否)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是/否)提供资质级(是/否)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 | 项目经理 | (是/否)提供注册证 | (是/否)提供注册证 | (是/否)提供注册证 | (是/否)提供注册证 | (是/否)提供注册证 | |
4 | 承诺书 | (是/否)提供承诺书(一)、(二)、(三) | (是/否)提供承诺书(一)、(二)、(三) | (是/否)提供承诺书(一)、(二)、(三) | (是/否)提供承诺书(一)、(二)、(三) | (是/否)提供承诺书(一)、(二)、(三) | |
资信标审查材料 | 资信标审查材料 | 资信标审查材料 | 资信标审查材料 | 资信标审查材料 | 资信标审查材料 | 资信标审查材料 | 资信标审查材料 |
序号 | 公示项 | 详细内容 | 详细内容 | 详细内容 | 详细内容 | 详细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施工员 | ||||||
1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数量,项目部人员数量人 | 序号 | 姓名 | 拟任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4 | 安全员 | ||||||
5 | 质量员(质检员) | ||||||
... | ... | ||||||
2 |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 | (是/否)提供拟任项目部全体人员共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 | (是/否)提供拟任项目部全体人员共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 | (是/否)提供拟任项目部全体人员共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 | (是/否)提供拟任项目部全体人员共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 | (是/否)提供拟任项目部全体人员共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 | (是/否)提供拟任项目部全体人员共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 |
3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数量:个。1、合同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万元。(是/否)项目经理业绩。2、........ | 数量:个。1、合同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万元。(是/否)项目经理业绩。2、........ | 数量:个。1、合同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万元。(是/否)项目经理业绩。2、........ | 数量:个。1、合同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万元。(是/否)项目经理业绩。2、........ | 数量:个。1、合同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万元。(是/否)项目经理业绩。2、........ | 数量:个。1、合同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单项合同金额:万元。(是/否)项目经理业绩。2、........ |
4 | 投标人获得的奖 | 数量:国家奖个,省奖个,市奖个。 | 数量:国家奖个,省奖个,市奖个。 | 数量:国家奖个,省奖个,市奖个。 | 数量:国家奖个,省奖个,市奖个。 | 数量:国家奖个,省奖个,市奖个。 | 数量:国家奖个,省奖个,市奖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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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奖项级别:。颁发时间:。奖项名称:(发证机关)。(是/否)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是/否)提供获奖正式文件原件。2、........ | |
注:我单位承诺本表数据与所提供的资料内容及信息一致,真实有效。 | 注:我单位承诺本表数据与所提供的资料内容及信息一致,真实有效。 | 注:我单位承诺本表数据与所提供的资料内容及信息一致,真实有效。 |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注:
1、《开标现场公示信息表》须同时上传至投标函后以及资格审查资料中。
2、《开标现场公示信息表》开标现场向所有投标人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不得作为评审依
据(投标人未制作或上传错误导致在开标系统内公示时未显示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已公
示信息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材料的视为无效,已公示信息与投标人所提供的有效材料不一
致的视为无效。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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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材料
0535-6666368
暗标封皮格式:
暗标
0535-6666368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
知
鲁建标字〔2020〕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把省委、省政
府系列工作安排抓实抓细,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开
复工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字〔2020〕6号)文件精神,合理降低疫情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维
护建筑市场各方合法权益,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关于工期调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期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
9.10条不可抗力的规定予以顺延。疫情防控期间未开复工的项目,顺延工期一般应从接到工程
所在地管理部门停工通知之日起,至接到复工许可之日止;疫情防控期间内开复工的工程,顺
延工期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同工期内已考虑的正常春节假期不计
算在顺延工期之内。
二、关于费用调整
(一)已发出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工程,发包人应针对各项已发生疫情影响事项和可预
见疫情影响事项,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完善,明确疫情防控对工程价款确定、支
付调整等相关合同条款,必要时应延后开标时间。招投标双方应充分考虑因疫情影响而产生的
价格波动。
(二)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工程,应充分考
虑疫情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协商调整工程造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在建工程因防控疫情停工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10条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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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有关费用。
(四)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的,必须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防止疫情传播。
因此导致的费用变化,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下列规定,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
则协商调整工程造价:
1.疫情防控期间增加疫情防控费。疫情防控费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施工需增加的口罩、酒
精、消毒水、手套、体温检测器、电动喷雾器等疫情防护物资费用,防护人工费用,因防护造
成的施工降效及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所产生的其他费用,根据工地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数,按
照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计取,列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中,该费用只参与计取建筑业增值税。施
工单位要把一线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疫情防控费,专款专用。
2.疫情防控期间人工、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
建设人工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鲁建标字〔2019〕21号)有关规定调整工程造价。合同
约定不调整的,疫情防控期间内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按照上述文件合理分担风险。
3.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复工及疫情防控解除后复工的工程项目,如需赶工,赶工费用宜组织
专家论证后,另行计算。
三、加强对有关工作指导
各级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监控,尽快发布疫情期间定额人工市
场指导单价,加快材料价格信息发布频率,加强对疫情期间工程造价取定、调整的指导和服务,
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项目开复工。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疫情解除防控之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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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法)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货物招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服务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工程招标 | 工程招标 |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标准系数 | 调整系数(%) | 费用(万元) | 标准系数 | 调整系数(%) | 费用(万元) | 标准系数 | 调整系数(%) | 费用(万元) |
50-100 | 1.5% | 0.8 | 0.8 | 1.5% | 0.8 | 0.8 | 1.0% | 0.8 | 0.8 |
100—500 | 1.1% | 0.1 | 0.8-1.2 | 0.8% | 0.1 | 0.8-1.2 | 0.7% | 0.1 | 0.8-1.2 |
500—1000 | 0.8% | 0.08 | 1.2-1.6 | 0.45% | 0.08 | 1.2-1.6 | 0.55% | 0.08 | 1.2-1.6 |
1000—5000 | 0.5% | 0 | 0 | 0.25% | 0 | 0 | 0.35% | 0.01 | 1.6-2.0 |
5000—10000 | 0.25% | 0 | 0 | 0.1% | 0 | 0 | 0.2% | 0 | 0 |
10000——100000 | 0.05% | 0 | 0 | 0.05% | 0 | 0 | 0.05% | 0 | 0 |
1000000以上 | 0.01% | 0 | 0 | 0.01% | 0 | 0 | 0.01% | 0 | 0 |
收费控制上限(万元) | 1.6 | 1.6 | 1.6 | 1.6 | 1.6 | 1.6 | 2.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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