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第六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电梯、空调、梁底检查小车)JCXC-01(梁底检查小车)(HBSJ-202108TL-043022008)(第二次)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108tl-0430220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钦185690821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第六批次建管甲供物资(电梯、空调、梁底检查小车)JCXC-01(梁底检查小车)(HBSJ-202108TL-043022008)(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108TL-043022008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以《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55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甲供物资(梁底检查小车)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线路起自汉口站,利用汉宜铁路17.9公里设线路所后新建线路向西,经汉川、天门、钟祥、京山、荆门、当阳至宜昌,接入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闵家冲线路所,线路全长313.8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295.9公里。 其他: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引入枢纽地段根据行车速度合理确定。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梁底检查小车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包件,具体为:JCXC-01(梁底检查小车) 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计划交货期:2023年10月起至工程结束。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认证和许可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设备,供应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19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内(2018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至少一份应用于铁路桥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及履约情况证明材料。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bidcloud.cn)、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8月29日 | |||||||||||||||||||||||||||||||||||||||||
附录: 招标公告附表
| |||||||||||||||||||||||||||||||||||||||||
备注:“在所投包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