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长丰县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物资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3.6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fcn-gfny-xm-2024-018
预算金额123.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WFCN-GFNY-XM-2024-018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0日

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长丰县集中式(坑塘水面)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评审,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2日):

共有3家单位成功递交了报价文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顺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236878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合肥市魑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308000元。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7352960613。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报价人的采购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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