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围国际总部区航空限高调整项目服务的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adl20240002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0755-8590536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泓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小姐0755-232041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DL20240002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九围国际总部区航空限高调整项目服务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评分项“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和违约承诺”中第(二)条第1点修改为:未在要求工期内完成任务且未及时调整方案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在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由甲方扣除;调整方案后仍不能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内容的乙方自愿解除合同并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退还已收到的款项,得50%。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中“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的“备注”补充描述:(c)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违约责任”的(1)(2)条修改为:(1)未在要求工期内完成任务且未及时调整方案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在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由甲方扣除;调整方案后仍不能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内容的乙方自愿解除合同并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退还已收到的款项。
(2)方案报审报批阶段,若连续3次均未通过或提交正式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审批或者专业单位拒绝受理的,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不具备履约本项目的能力,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15日内退还已收到的合同款项。
更正时间:2024年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已更新,请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55-85905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锦泓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2区德至高科创园8A2栋201
联系方式:0755-23204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755-23312379 
技术支持:0755-88653300   
 
 
深圳市锦泓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附件:
澄清公告.pdf
[BADL2024000261-A]九围国际总部区航空限高调整项目服务.SZCCF
[BADL2024000261-A]九围国际总部区航空限高调整项目服务.docx
[BADL2024000261-A]九围国际总部区航空限高调整项目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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