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高新区污染源监控、监测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RFZ2023-N-C-007)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rfz2023-n-c-007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涛霞0512-681369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高新区污染源监控、监测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RFZ2023-N-C-007)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25 13:50:34 来源:苏州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污染源监控、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编号:SZRFZ2023-N-C-007

二、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污染源监控、监测服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壹拾叁万肆仟捌佰陆拾伍元(¥3134865.00)

第一标段  苏州高新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运维

采购预算人民币 贰佰伍拾伍万贰仟叁佰元(¥:2552300.00

第二标段  苏州高新区污染源监控社会化监理

采购预算人民币 伍拾捌万贰仟伍佰陆拾伍元(¥:582565.00

四、采购需求:苏州高新区污染源监控、监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苏州高新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运维服务一年;苏州高新区污染源监控社会化监理服务一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及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单位》。

2.申领CA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和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工具下载链接为:http://www.szzyjy.com.cn/wxlj/027001/20191227/9534aa7e-4b48-4026-9d0c-022559022844.html 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

注:

①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②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请响应单位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

③响应单位开标现场提供一份纸质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投标文件编号和投标单位全称,开标现场提交。

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2026988069、895706745、864274166   

<2>   0512-69820846   (业务咨询)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CA证书、投标确认函、身份证等资料。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投标现场。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七、提交磋商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69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逾期提交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1169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

电话:0512-66678276

联系人:冒学勇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11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电话:0512-68136997

联系人:殷涛霞、刘秀萍

(三)监督机构: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四)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十、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请贵单位报名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