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bebb-g1005
预算金额54.9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综合室及三室两库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3-JHBEBB-G1005)
 
我方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综合室及三室两库整修工程
二、     项目编号:2023-JHBEBB-G1005
三、     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综合室及三室两库升级改造项目位于青岛市,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原有吊顶、台阶、墙面涂料、散热器、座椅桌子、门窗、讲台台、屏幕、空调等,新做报告厅台阶、地面瓷砖、踢脚线、吊顶、穿孔铝板墙面、软包墙面、窗帘及窗帘盒更换、电磁屏蔽窗帘、门更换、窗台板、封窗、封窗处外墙涂料、地毯、控制室隔断及门、背景墙、讲台台、电气工程安装等工程,消防设施拆除安装、原散热器安装、原LED显示屏安装、原空调安装、垃圾外运等。
2.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3.招标控制价:54.910982万元。
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招标范围:综合室及三室两库全部施工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等。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一般性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3年内(2020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方为非“三资”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且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3)投标方须提供最近3年(2020年9月至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方信誉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在线查询的相关信誉要求证明截图;
(5)投标方最近3年(2020年9月至今)内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出具相关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企业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性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方须同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招标前最近6个月(2023年4月至今)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专用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投标方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20年9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5万元且竣工验收合格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请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场领取文件。
(二)发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三)发售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包括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被授权人最近6个月(2023年4月至今)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中心专用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0年9月至今)1项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套加盖供应商公章,按上述时间、地点提交报名资料,审查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接受其报名。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方式:现场专人递交。
八、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     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内外网发布。
十、     注意事项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须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投标方应按照本公告规定向采购方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投标方应保证其申请材料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等影响采购活动的,我方将报请军队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军内公示,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工程采购活动。
十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331230614/0532-51813614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
邮政编码:2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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